住房城乡建设厅相关负责人解读保障房的“售后监管”

  • 2012年02月08日 00时00分
  • 来源: 四川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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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省将加强保障房“售后监管”,完善退出机制

      保障房的分配如何做到公平公正?配套设施如何跟上保障房建设步伐?近几年开建的保障房在今年陆续竣工交付,保障房的分配和配套问题成为2月7日召开的全省住房保障工作会议关注热点。

      完善退出机制骗取保障房将入不良信用档案

      2011年,我省健全保障房申请、审核、公示、复核等制度,建立保障房社区、街道、县(区)三级审核和街道、社区二级公示的“三审两公示”的基本审批制度。“狠抓公示环节,尽可能通过社会公众的监督防止骗购骗租行为,有效保证了分配的公正、公平和公开。”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认为。

      为确保分配公平,会议要求,在“三审两公示”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审查手段,完善对申请对象收入、住房、车辆、金融及证券资产等各类情况的审核审查。今年,我省民政、房管、税务、金融、住房公积金等部门和单位将加强协作,共同把好“准入关”。

      会上,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我省将加强保障房的“售后监管”,完善退出机制。凡采取欺瞒等手段骗取保障房的,不论何时查出,都要取消资格,已分配入住的,坚决清退,并予以通告,记入个人不良信用档案。

      “到2013年,我省将建成覆盖每个市县的住房保障信息化工作平台,并逐步延伸到街道和乡镇。”这位负责人介绍,该系统建成后,保障房对象、资金、建设、分配等数据全部纳入平台,实现保障房申请、分配、入住、退出的动态管理。

      完善配套设施不让保障房成“孤岛”

      “我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效果明显,质量安全总体可控,公平分配得到有效保证,但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说,有的保障房项目因选址偏远,住房建设和配套建设不同步,导致群众入住后生活不便。

      “今年,我们将继续把完善配套设施作为重点。”该负责人说,当前最紧迫的是尽快完善已竣工项目的配套设施,重点抓好公共交通、市场、学校和医院的配套建设。对于在建项目,首先要完善道路和管网建设,绝不能将住房小区修成交通不便、管网不全的“孤岛”。

      对于建设配套设施的资金问题,该负责人说,保障性安居工程小区外配套基础设施投入将从城市维护建设税、城镇公用事业附加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费中安排资金。

      据悉,省住建厅正在研究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设施的相关标准和规范,《保障性住房建设标准》已在起草中。
    责任编辑: 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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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房城乡建设厅相关负责人解读保障房的“售后监管”

  • 2012年02月08日 00时00分
  • 来源: 四川日报
  •   我省将加强保障房“售后监管”,完善退出机制

      保障房的分配如何做到公平公正?配套设施如何跟上保障房建设步伐?近几年开建的保障房在今年陆续竣工交付,保障房的分配和配套问题成为2月7日召开的全省住房保障工作会议关注热点。

      完善退出机制骗取保障房将入不良信用档案

      2011年,我省健全保障房申请、审核、公示、复核等制度,建立保障房社区、街道、县(区)三级审核和街道、社区二级公示的“三审两公示”的基本审批制度。“狠抓公示环节,尽可能通过社会公众的监督防止骗购骗租行为,有效保证了分配的公正、公平和公开。”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认为。

      为确保分配公平,会议要求,在“三审两公示”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审查手段,完善对申请对象收入、住房、车辆、金融及证券资产等各类情况的审核审查。今年,我省民政、房管、税务、金融、住房公积金等部门和单位将加强协作,共同把好“准入关”。

      会上,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我省将加强保障房的“售后监管”,完善退出机制。凡采取欺瞒等手段骗取保障房的,不论何时查出,都要取消资格,已分配入住的,坚决清退,并予以通告,记入个人不良信用档案。

      “到2013年,我省将建成覆盖每个市县的住房保障信息化工作平台,并逐步延伸到街道和乡镇。”这位负责人介绍,该系统建成后,保障房对象、资金、建设、分配等数据全部纳入平台,实现保障房申请、分配、入住、退出的动态管理。

      完善配套设施不让保障房成“孤岛”

      “我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效果明显,质量安全总体可控,公平分配得到有效保证,但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说,有的保障房项目因选址偏远,住房建设和配套建设不同步,导致群众入住后生活不便。

      “今年,我们将继续把完善配套设施作为重点。”该负责人说,当前最紧迫的是尽快完善已竣工项目的配套设施,重点抓好公共交通、市场、学校和医院的配套建设。对于在建项目,首先要完善道路和管网建设,绝不能将住房小区修成交通不便、管网不全的“孤岛”。

      对于建设配套设施的资金问题,该负责人说,保障性安居工程小区外配套基础设施投入将从城市维护建设税、城镇公用事业附加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费中安排资金。

      据悉,省住建厅正在研究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设施的相关标准和规范,《保障性住房建设标准》已在起草中。
    责任编辑: 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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