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解“一户拦全栋”,四川出台“老楼装新梯”新规
“双 2/3 参与、双 3/4 同意”即可启动

  • 2021年11月20日 07时50分
  • 来源: 四川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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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播报
  • ●取消“其他业主无异议”条款

    ●部门审查时间由原来10个工作日缩短为5个工作日

    “老楼装新梯”过程中,经常会出现“一户拦全栋”现象,如何破解这一难题,满足群众养老和居住需求?11月19日,记者从住房城乡建设厅举行的新闻通气会上获悉,四川近日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既有住宅电梯增设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出满足“双2/3参与、双3/4同意”条件后,业主即可启动电梯增设。《指导意见》自2021年12月1日起施行。

    在老旧小区加装电梯,高层和低层住户难以达成一致是最大难点。在原四川省电梯增设条件中,业主同意比例为:“经本梯号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其他业主无异议”。这意味着,只要有一户不同意,就无法进行老旧小区电梯的增设,出现“一户拦全栋”现象。

    对此,《指导意见》进行了重大修改。住房城乡建设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指导意见》取消“其他业主无异议”条款,将业主同意比例调整为“有电梯增设意愿的业主,就是否增设电梯征求本单元全体业主意见,由本单元房屋专有部分面积占比2/3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2/3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3/4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3/4以上的业主同意”。

    “这样的调整,对于老旧小区电梯加装工作将有积极的推动作用。”上述相关负责人表示,《指导意见》施行后,“双2/3参与、双3/4同意”业主就可以进行编制方案、申报部门审查等程序。“双2/3参与、双3/4同意”将推动电梯增设,那么对此有异议怎么办,这部分利益相关人的权益如何救济?“既有住宅进行电梯增设,确实可能会因为采光、通风等情况影响部分业主利益。”通气会上,住房城乡建设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参照各地好的做法,结合我省实际,《指导意见》特别明确:若利害关系人对电梯增设事项有异议的,可依照‘两调一诉’解决。”

    “两调”即:申请人与利害关系人协商意见不一致的,由社区居委会组织调解;一方拒绝社区居委会调解或经调解未达成一致意见的,由属地街道办事处组织调解。“一诉”为:利害关系人也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指导意见》同时还提出:申请电梯增设的业主中有老年人、残疾人、失能人员的,在调解中予以优先照顾。

    “老楼装新梯”中,政务服务和后期管理维护如何跟上?根据《指导意见》,结合“放管服”改革要求和工作实际,我省推动老旧小区装电梯,将部门审查时间由原来10个工作日缩短为5个工作日。同时,将进一步强化电梯制造企业责任,强化电梯增设后的维护保养、改造维修、检验检测、安全监管,保障电梯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2014年以来,我省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启动既有住宅电梯增设工作。截至目前,全省已累计增设电梯3710部,惠及4万余户家庭。从2016年起,我省开始实行电梯增设省级财政以奖代补政策,截至目前,共安排以奖代补专项资金4.9亿元,平均每部电梯8万元至15万元。通气会还透露,《指导意见》出台后,住房城乡建设厅将继续聚焦既有住宅电梯增设工作中的关键问题和难题,指导各地开展摸底排查、制定配套资金补助办法、电梯增设办事流程等相关示范文本,力争“十四五”城镇既有住宅电梯增设完成3万部以上目标。(记者 张明海)

    责任编辑: 周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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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破解“一户拦全栋”,四川出台“老楼装新梯”新规
    “双 2/3 参与、双 3/4 同意”即可启动

  • 2021年11月20日 07时50分
  • 来源: 四川日报
  • ●取消“其他业主无异议”条款

    ●部门审查时间由原来10个工作日缩短为5个工作日

    “老楼装新梯”过程中,经常会出现“一户拦全栋”现象,如何破解这一难题,满足群众养老和居住需求?11月19日,记者从住房城乡建设厅举行的新闻通气会上获悉,四川近日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既有住宅电梯增设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出满足“双2/3参与、双3/4同意”条件后,业主即可启动电梯增设。《指导意见》自2021年12月1日起施行。

    在老旧小区加装电梯,高层和低层住户难以达成一致是最大难点。在原四川省电梯增设条件中,业主同意比例为:“经本梯号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其他业主无异议”。这意味着,只要有一户不同意,就无法进行老旧小区电梯的增设,出现“一户拦全栋”现象。

    对此,《指导意见》进行了重大修改。住房城乡建设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指导意见》取消“其他业主无异议”条款,将业主同意比例调整为“有电梯增设意愿的业主,就是否增设电梯征求本单元全体业主意见,由本单元房屋专有部分面积占比2/3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2/3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3/4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3/4以上的业主同意”。

    “这样的调整,对于老旧小区电梯加装工作将有积极的推动作用。”上述相关负责人表示,《指导意见》施行后,“双2/3参与、双3/4同意”业主就可以进行编制方案、申报部门审查等程序。“双2/3参与、双3/4同意”将推动电梯增设,那么对此有异议怎么办,这部分利益相关人的权益如何救济?“既有住宅进行电梯增设,确实可能会因为采光、通风等情况影响部分业主利益。”通气会上,住房城乡建设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参照各地好的做法,结合我省实际,《指导意见》特别明确:若利害关系人对电梯增设事项有异议的,可依照‘两调一诉’解决。”

    “两调”即:申请人与利害关系人协商意见不一致的,由社区居委会组织调解;一方拒绝社区居委会调解或经调解未达成一致意见的,由属地街道办事处组织调解。“一诉”为:利害关系人也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指导意见》同时还提出:申请电梯增设的业主中有老年人、残疾人、失能人员的,在调解中予以优先照顾。

    “老楼装新梯”中,政务服务和后期管理维护如何跟上?根据《指导意见》,结合“放管服”改革要求和工作实际,我省推动老旧小区装电梯,将部门审查时间由原来10个工作日缩短为5个工作日。同时,将进一步强化电梯制造企业责任,强化电梯增设后的维护保养、改造维修、检验检测、安全监管,保障电梯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2014年以来,我省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启动既有住宅电梯增设工作。截至目前,全省已累计增设电梯3710部,惠及4万余户家庭。从2016年起,我省开始实行电梯增设省级财政以奖代补政策,截至目前,共安排以奖代补专项资金4.9亿元,平均每部电梯8万元至15万元。通气会还透露,《指导意见》出台后,住房城乡建设厅将继续聚焦既有住宅电梯增设工作中的关键问题和难题,指导各地开展摸底排查、制定配套资金补助办法、电梯增设办事流程等相关示范文本,力争“十四五”城镇既有住宅电梯增设完成3万部以上目标。(记者 张明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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