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14

我省启动地灾和防汛安全隐患排查

  • 2018年06月10日 08时10分
  • 来源: 四川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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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播报
  •   为期一个月左右,实现隐患点全覆盖

      既要盯住“老问题”,又要找出“新隐患”

      全面加强“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核查”

      省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省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日前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地质灾害和防汛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全省各地从6月10日起,用一个月左右时间集中开展地质灾害和防汛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将按照“坡要到顶、沟要到头”的原则,确保对地质和洪涝灾害易发区内凡有人居住、有工程活动的地段、区域逐点逐段排查,科学评估风险,实现隐患排查全覆盖。

      《通知》要求,排查中既要盯住“老问题”,又要注意找出发育生成的“新隐患”,全面加强“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核查”,不放过一个疑点、不错过一个盲点、不留下一片空白区。重点排查区域包括汶川特大地震、芦山强烈地震和九寨沟地震等灾区以及盆地东北部、攀西安宁河流域、盆周山区等重点地区,乡村、城镇、集市、学校、医院、旅游景点、群众安置点等人群密集区,山洪灾害易发区、水库水电站、江河防洪工程特别是山洪灾害易发区、尾矿库、病险水库等重点部位。

      排查出的隐患点将被逐一登记造册入库,逐一完善防灾预案、落实责任单位和部门、明确防灾责任人、落实专职监测员。坚持边排查边整改,分类推进实施。对排查出的隐患点,逐一细化落实避让、监测、治理等措施,及时消除隐患。对险情紧迫的,要第一时间组织受威胁人员疏散转移,确保安全。对威胁人口聚居区的灾害隐患点的排查资料,均要由排查人、排查单位负责人联合签名,层层压实责任,确保排查质量。(记者 寇敏芳)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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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省启动地灾和防汛安全隐患排查

  • 2018年06月10日 08时10分
  • 来源: 四川日报
  •   为期一个月左右,实现隐患点全覆盖

      既要盯住“老问题”,又要找出“新隐患”

      全面加强“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核查”

      省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省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日前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地质灾害和防汛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全省各地从6月10日起,用一个月左右时间集中开展地质灾害和防汛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将按照“坡要到顶、沟要到头”的原则,确保对地质和洪涝灾害易发区内凡有人居住、有工程活动的地段、区域逐点逐段排查,科学评估风险,实现隐患排查全覆盖。

      《通知》要求,排查中既要盯住“老问题”,又要注意找出发育生成的“新隐患”,全面加强“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核查”,不放过一个疑点、不错过一个盲点、不留下一片空白区。重点排查区域包括汶川特大地震、芦山强烈地震和九寨沟地震等灾区以及盆地东北部、攀西安宁河流域、盆周山区等重点地区,乡村、城镇、集市、学校、医院、旅游景点、群众安置点等人群密集区,山洪灾害易发区、水库水电站、江河防洪工程特别是山洪灾害易发区、尾矿库、病险水库等重点部位。

      排查出的隐患点将被逐一登记造册入库,逐一完善防灾预案、落实责任单位和部门、明确防灾责任人、落实专职监测员。坚持边排查边整改,分类推进实施。对排查出的隐患点,逐一细化落实避让、监测、治理等措施,及时消除隐患。对险情紧迫的,要第一时间组织受威胁人员疏散转移,确保安全。对威胁人口聚居区的灾害隐患点的排查资料,均要由排查人、排查单位负责人联合签名,层层压实责任,确保排查质量。(记者 寇敏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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