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14

我省出台意见完善老年人优待办法

  • 2018年01月18日 08时28分
  • 来源: 四川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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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播报
  •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制定和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的实施意见

      到2020年老年人“福利”亮点

      全面建立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普惠制度

      全面实现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可自愿随子女迁移户口、60周岁及以上孤寡老人可自愿随近亲属迁移户口

      为老年人免费建立电子健康档案,每年为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免费提供包括体检在内的健康管理服务

      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免费或优惠向老年人开放;改进老年人乘坐公共交通优惠方式,逐步建立老年人交通补贴制度

      《关于制定和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的实施意见》近日出台,提出我省要进一步完善老年人优待办法,积极为老年人提供各种形式的照顾和优待服务。到2020年,我省将全面建立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普惠制度,全面实现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可自愿随子女迁移户口、60周岁及以上孤寡老人可自愿随近亲属迁移户口,迁入的老年人均享受迁入地基本公共服务。

      我省有60岁以上老人1739万人,占常住人口21.1%,是继上海后进入老龄化社会的第二个省份。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实施意见提出,逐步提高老年人社会福利水平,完善经济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制度。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完善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扶助制度,建立健全困难老年人生活救助制度。

      涉及老年人健康方面,我省将积极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失能老年人设立“家庭病床”,建立巡诊制度;继续推进医养结合发展,取消养老机构内设诊所的设置审批,实行备案制管理;为老年人免费建立电子健康档案,每年为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免费提供包括体检在内的健康管理服务。

      记者注意到,发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是一项重点工作。我省将建立支持家庭养老的政策体系,支持成年子女与老年父母共同生活,履行赡养义务和承担照料责任。加强农村养老服务,农村老年人不承担兴办公益事业的筹劳和筹资义务。加快全省老龄大数据服务平台建设,逐步建立全省老年人数据库。

      此外,我省还将完善老年人救济保障制度,积极发展老年教育,推动各级各类学校场地、图书馆、相关设施设备等资源对老年人开放。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免费或优惠向老年人开放,实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管理的旅游景区景点对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免收门票,对不满65周岁老年人实行门票半价优惠。发展适老公共交通,改进老年人乘坐公共交通优惠方式,逐步建立老年人交通补贴制度。(记者 李丹)

      延伸阅读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


      到2020年我省将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

      政府运营养老床位数不得超五成

      1月17日,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也挂网公布,提出到2020年,我省养老服务市场将全面放开,供给结构更加合理,均等化服务基本实现,服务质量明显改善。全省政府运营的养老床位数占养老床位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护理型床位占养老床位总数的比例不低于30%。

      为此,我省将降低准入门槛,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设立营利性养老服务企业,均可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注册登记。精简审批环节,整合审批流程,全面清理申办养老机构的不合理前置审批事项。完善价格形成机制,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多部门、跨地区的养老行业信用联合奖惩机制和信用红黑名单制度。

      《意见》还提出,到2020年,90%以上的城镇社区和60%以上的农村社区纳入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记者 李丹)

      

    责任编辑: 张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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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省出台意见完善老年人优待办法

  • 2018年01月18日 08时28分
  • 来源: 四川日报
  •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制定和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的实施意见

      到2020年老年人“福利”亮点

      全面建立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普惠制度

      全面实现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可自愿随子女迁移户口、60周岁及以上孤寡老人可自愿随近亲属迁移户口

      为老年人免费建立电子健康档案,每年为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免费提供包括体检在内的健康管理服务

      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免费或优惠向老年人开放;改进老年人乘坐公共交通优惠方式,逐步建立老年人交通补贴制度

      《关于制定和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的实施意见》近日出台,提出我省要进一步完善老年人优待办法,积极为老年人提供各种形式的照顾和优待服务。到2020年,我省将全面建立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普惠制度,全面实现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可自愿随子女迁移户口、60周岁及以上孤寡老人可自愿随近亲属迁移户口,迁入的老年人均享受迁入地基本公共服务。

      我省有60岁以上老人1739万人,占常住人口21.1%,是继上海后进入老龄化社会的第二个省份。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实施意见提出,逐步提高老年人社会福利水平,完善经济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制度。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完善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扶助制度,建立健全困难老年人生活救助制度。

      涉及老年人健康方面,我省将积极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失能老年人设立“家庭病床”,建立巡诊制度;继续推进医养结合发展,取消养老机构内设诊所的设置审批,实行备案制管理;为老年人免费建立电子健康档案,每年为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免费提供包括体检在内的健康管理服务。

      记者注意到,发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是一项重点工作。我省将建立支持家庭养老的政策体系,支持成年子女与老年父母共同生活,履行赡养义务和承担照料责任。加强农村养老服务,农村老年人不承担兴办公益事业的筹劳和筹资义务。加快全省老龄大数据服务平台建设,逐步建立全省老年人数据库。

      此外,我省还将完善老年人救济保障制度,积极发展老年教育,推动各级各类学校场地、图书馆、相关设施设备等资源对老年人开放。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免费或优惠向老年人开放,实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管理的旅游景区景点对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免收门票,对不满65周岁老年人实行门票半价优惠。发展适老公共交通,改进老年人乘坐公共交通优惠方式,逐步建立老年人交通补贴制度。(记者 李丹)

      延伸阅读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


      到2020年我省将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

      政府运营养老床位数不得超五成

      1月17日,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也挂网公布,提出到2020年,我省养老服务市场将全面放开,供给结构更加合理,均等化服务基本实现,服务质量明显改善。全省政府运营的养老床位数占养老床位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护理型床位占养老床位总数的比例不低于30%。

      为此,我省将降低准入门槛,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设立营利性养老服务企业,均可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注册登记。精简审批环节,整合审批流程,全面清理申办养老机构的不合理前置审批事项。完善价格形成机制,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多部门、跨地区的养老行业信用联合奖惩机制和信用红黑名单制度。

      《意见》还提出,到2020年,90%以上的城镇社区和60%以上的农村社区纳入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记者 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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