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14

省政府办公厅组织专题研究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

  • 2017年06月02日 19时29分
  • 来源: 省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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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播报

  •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选取我省新津县、攀枝花市西区、合江县、什邡市、盐亭县、青川县、万源市、西昌市8个县(市、区),重点围绕征地补偿、拆迁安置、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扶贫救灾、市政服务、公共资源交易、义务教育等8个方面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省政府领导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批示要求结合四川实际,做好加法,把试点工作抓具体、指导好。为贯彻落实省政府领导重要批示精神,6月2日,省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副组长蔡竞主持召开会议,专题研究组织开展试点工作,就推进试点工作有关措施进行了深入讨论。



      蔡竞指出,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对于进一步深化基层政务公开,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增强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具有重要意义。我省被选为15个试点省(区、市)之一,既是一种肯定,也是一种鞭策。省级各有关部门及各试点市、县政府要高度重视,按照省政府领导指示批示要求,切实将这项工作抓紧抓好。

      蔡竞要求,要加强组织领导,省上将建立专门的试点推进工作机制,在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试点工作,省级各有关部门要明确分管领导和承接处室,各试点市、县要强化机构、人员、经费保障,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开展。要加强统筹协调,省级各有关部门要主动介入,加大对试点工作的指导推进力度,随时掌握情况,及时发现解决问题;各试点市、县政府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圆满完成试点任务。要建立考核激励机制,把试点任务纳入绩效考核,对试点成效突出的要进行通报表扬。要抓紧制定试点实施方案,明确具体任务、时间步骤和工作要求等,切实使实施方案符合试点要求、结合四川实际、贴合群众需求。

      省政府办公厅副主任刘向鸿,省级有关部门及部分试点县(市、区)政府的分管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责任编辑: 张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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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政府办公厅组织专题研究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

  • 2017年06月02日 19时29分
  • 来源: 省政府办公厅

  •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选取我省新津县、攀枝花市西区、合江县、什邡市、盐亭县、青川县、万源市、西昌市8个县(市、区),重点围绕征地补偿、拆迁安置、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扶贫救灾、市政服务、公共资源交易、义务教育等8个方面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省政府领导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批示要求结合四川实际,做好加法,把试点工作抓具体、指导好。为贯彻落实省政府领导重要批示精神,6月2日,省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副组长蔡竞主持召开会议,专题研究组织开展试点工作,就推进试点工作有关措施进行了深入讨论。



      蔡竞指出,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对于进一步深化基层政务公开,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增强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具有重要意义。我省被选为15个试点省(区、市)之一,既是一种肯定,也是一种鞭策。省级各有关部门及各试点市、县政府要高度重视,按照省政府领导指示批示要求,切实将这项工作抓紧抓好。

      蔡竞要求,要加强组织领导,省上将建立专门的试点推进工作机制,在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试点工作,省级各有关部门要明确分管领导和承接处室,各试点市、县要强化机构、人员、经费保障,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开展。要加强统筹协调,省级各有关部门要主动介入,加大对试点工作的指导推进力度,随时掌握情况,及时发现解决问题;各试点市、县政府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圆满完成试点任务。要建立考核激励机制,把试点任务纳入绩效考核,对试点成效突出的要进行通报表扬。要抓紧制定试点实施方案,明确具体任务、时间步骤和工作要求等,切实使实施方案符合试点要求、结合四川实际、贴合群众需求。

      省政府办公厅副主任刘向鸿,省级有关部门及部分试点县(市、区)政府的分管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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