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14

“三小”监管难即将在川“开篇破题”——全省掀起学习宣传贯彻“三小”新规热潮

  • 2017年02月22日 07时43分
  • 来源: 四川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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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播报
  •   3月1日,《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其配套制度《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正式施行,新规填补了我省对食品小作坊、食品摊贩等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业态监管的法律空白,对于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和食品安全监管行为,防范食品安全风险、传承饮食文化、方便群众生活、保障公众饮食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这是我省食品安全监管领域的一件大事。伴随着新规的实施,全省25万余家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以下简称“三小”)的生产经营活动将迎来重大变革,如“三小”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前要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备案登记,不得生产加工保健食品和经营裱花蛋糕,禁止生产加工食品添加剂和接受委托生产加工或者分装食品等;监管部门将强化“三小”事中事后监管,对生产经营病死肉类产品等5类行为设置了起点两万元直至高达货值金额20倍罚款的行政处罚等。

      自《条例》出台以来,一系列宣传贯彻新规的重大活动、重大举措正密集推出,全省上下迅速掀起了学习宣传贯彻新规的热潮。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省食品安全办、省司法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联合下发宣传贯彻通知,将《条例》宣传贯彻列入2017年全省法治宣传十大主题活动之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制定系列配套制度、印制《条例》单行本、组织大规模培训等举措强化《条例》宣传贯彻落实。全省各地各部门纷纷采取会前学法、集中学习、个人自学、专题研讨、沙龙讨论等多种方式,持续开展《条例》集中学习活动;面向“三小”经营主体和社会公众,启动了“以案说法”“送法上门”“知识竞赛”“专题培训”等形式多样、社会广泛参与的新规培训和科普宣传,为《条例》的实施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责任编辑: 张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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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小”监管难即将在川“开篇破题”——全省掀起学习宣传贯彻“三小”新规热潮

  • 2017年02月22日 07时43分
  • 来源: 四川日报
  •   3月1日,《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其配套制度《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正式施行,新规填补了我省对食品小作坊、食品摊贩等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业态监管的法律空白,对于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和食品安全监管行为,防范食品安全风险、传承饮食文化、方便群众生活、保障公众饮食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这是我省食品安全监管领域的一件大事。伴随着新规的实施,全省25万余家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以下简称“三小”)的生产经营活动将迎来重大变革,如“三小”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前要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备案登记,不得生产加工保健食品和经营裱花蛋糕,禁止生产加工食品添加剂和接受委托生产加工或者分装食品等;监管部门将强化“三小”事中事后监管,对生产经营病死肉类产品等5类行为设置了起点两万元直至高达货值金额20倍罚款的行政处罚等。

      自《条例》出台以来,一系列宣传贯彻新规的重大活动、重大举措正密集推出,全省上下迅速掀起了学习宣传贯彻新规的热潮。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省食品安全办、省司法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联合下发宣传贯彻通知,将《条例》宣传贯彻列入2017年全省法治宣传十大主题活动之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制定系列配套制度、印制《条例》单行本、组织大规模培训等举措强化《条例》宣传贯彻落实。全省各地各部门纷纷采取会前学法、集中学习、个人自学、专题研讨、沙龙讨论等多种方式,持续开展《条例》集中学习活动;面向“三小”经营主体和社会公众,启动了“以案说法”“送法上门”“知识竞赛”“专题培训”等形式多样、社会广泛参与的新规培训和科普宣传,为《条例》的实施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责任编辑: 张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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