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首批26.86亿元土地储备专项债券成功发行
土地储备专项债券是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的一个品种,将土地储备资产及其预期土地出让收入显性化,明确地方政府不得以储备土地,为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债务以任何方式提供担保。也就是说,地方政府也不能拿储备土地作抵押,为融资平台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等于从机制上堵住了变相举债的“后门”。
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介绍,13只土地储备专项债券严格对应项目实施,所选的项目,均是土地预期收入有保障的土地储备项目,确保能够偿还债券本金和利息。
今年6月1日,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公布了《地方政府土地储备专项债券管理办法(试行)》,明确2017年先从土地储备领域开展试点,发行土地储备专项债券。目前,国内已有北京、上海、天津等地相继发行了土地储备专项债券。省财政厅上述负责人表示,我省首期发行规模较小,明年将根据地方土地储备情况,扩大发行规模。(记者 寇敏芳 魏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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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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