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14

四川盐业体制改革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 2017年12月30日 08时31分
  • 来源: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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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播报
  •   2017年12月28日,四川省级盐业监管体制改革职能移交工作会在我委举行。盐业体制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全面深化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盐业体制改革精神,确保2017年12月31日前实现政企分开,受省政府办公厅负责同志委托,省盐业体制改革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开展职能移交,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和省盐务管理局相关负责同志和处室负责人参加会议。省盐务管理局负责同志对移交职能做出说明。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同志就职能移交、工作衔接和下步工作安排做了充分交流座谈,形成广泛一致,表示将全面地系统地细致地做好盐业监管体制改革职能移交工作,保证不折不扣地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工作任务,全力做好盐行业“强监管、促发展”。

      省盐业体制改革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人指出,切实做好盐业监管体制改革职能移交工作重在落实:一要落实到认识上。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统一认识,必须无条件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盐业体制改革提出的明确要求和工作目标。二要落实到清单上。要根据移交清单,对照职能职责划转要求逐一落实到位。三要落实到责任上。承接职能部门要强化担当,切实承担起责任,不得因职能移交出现监管断档、空档,保障监管工作的连续性。四要落实到工作上。从事划转职责的人员要尽快进入角色,确保依法全面履职履责。各部门要着力形成深化改革的工作合力,部门与部门之间要加强沟通、通力协作,积极开展联合执法,坚决确保食盐质量安全和供应安全,保证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

      此次会议标志着盐业体制改革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自2018年1月1日起,由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承担盐业行业管理和食盐专营管理、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承担食盐质量安全管理与监督的盐业监管新体制将正式运行。

      
    责任编辑: 张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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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盐业体制改革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 2017年12月30日 08时31分
  • 来源: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
  •   2017年12月28日,四川省级盐业监管体制改革职能移交工作会在我委举行。盐业体制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全面深化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盐业体制改革精神,确保2017年12月31日前实现政企分开,受省政府办公厅负责同志委托,省盐业体制改革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开展职能移交,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和省盐务管理局相关负责同志和处室负责人参加会议。省盐务管理局负责同志对移交职能做出说明。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同志就职能移交、工作衔接和下步工作安排做了充分交流座谈,形成广泛一致,表示将全面地系统地细致地做好盐业监管体制改革职能移交工作,保证不折不扣地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工作任务,全力做好盐行业“强监管、促发展”。

      省盐业体制改革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人指出,切实做好盐业监管体制改革职能移交工作重在落实:一要落实到认识上。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统一认识,必须无条件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盐业体制改革提出的明确要求和工作目标。二要落实到清单上。要根据移交清单,对照职能职责划转要求逐一落实到位。三要落实到责任上。承接职能部门要强化担当,切实承担起责任,不得因职能移交出现监管断档、空档,保障监管工作的连续性。四要落实到工作上。从事划转职责的人员要尽快进入角色,确保依法全面履职履责。各部门要着力形成深化改革的工作合力,部门与部门之间要加强沟通、通力协作,积极开展联合执法,坚决确保食盐质量安全和供应安全,保证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

      此次会议标志着盐业体制改革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自2018年1月1日起,由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承担盐业行业管理和食盐专营管理、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承担食盐质量安全管理与监督的盐业监管新体制将正式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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