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14

四川交警将加强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管理

  • 2017年10月07日 18时52分
  • 来源: 四川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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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播报
  •   10月7日,记者从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获悉,截至10月7日上午10点,全省高速公路24小时总流量248万台次,同比上升10.32%。全省主要高速公路、国省道和通往主要景区道路交通有序可控,未发生长时间、大面积拥堵情况,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总体平稳。

      据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有关负责人介绍,国庆中秋假期即将结束,开学在即,预计10月8日将迎来学生集中返校、集中出行高峰,为确保广大学生返程安全,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发出通知,要求全省各级公安交管部门加强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严查突出违法行为,严管通行秩序,全力维护校车通行安全。

      一是集中开展安全检查,督促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全省各级公安交管部门要联合教育行政、交通运输、安监等部门,深入辖区学校、校车企业,对车辆维护、安全教育、通行秩序等事项进行再提示和再强调,推动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要督促学校、校车企业严格执行校车安全管理规定,加强校车安全内部管理,坚决杜绝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和聘用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人员提供校车服务。

      二是排查校车通行线路,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全省各级公安交管部门要会同交通运输、住建、安监等部门,对校车行驶路线特别是县乡道路进行一次认真巡查和隐患排查。发现安全隐患的,立即通报相关部门及时整改;一时不能整改的,要采取临时性的警示和管控措施,为校车提供安全的道路通行环境。

      三是加大路面管控力度,严查校车严重违法行为。全省各级公安交管部门要加强信息研判分析,科学安排勤务,在学生集中返校的时间、路线,增设临时执勤点,设立护学岗,严查超员、超速、非法改装、不按审核路线行驶等违法行为,严打“黑校车”。农村地区要切实发挥好“两站”、“两员”作用,及时劝阻、纠正、举报“黑校车”、非客运车辆接送学生以及货车载客、面包车超员等违法行为。

      四是广泛开展宣传提示,引导学生安全出行。全省各级公安交管部门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微博、微信等媒体,集中发布学生出行常识和提示信息,提高学生知危险会避险安全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要通过手机短信,引导学生不乘坐超员车、货车等非客运车辆,劝导家长不租用不合格的车辆和人员接送学生。(王伟 记者 梁鹏)

      交警提示:

      一、长假期间多数车辆停运,节后出车前要全面检查车辆制动、转向、照明等安全技术状况,严禁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车上路行驶。

      二、严禁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严禁聘用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人员提供校车服务。

      三、进入秋冬,冰冻、雨雪等恶劣天气多发,驾驶校车时要高度警惕,严格遵法守规,合理控制车速,保持安全车距,按规定使用灯光,确保安全、文明行车。

      四、驾驶校车途经急弯、陡坡、临崖、临水等危险路段时,要减速慢行,严禁违法停车、违法超车、违法变道。

      五、随车照管人员在学生上下车时,要在车下引导、指挥,维护交通秩序。学生上车后,要帮助、指导学生安全落座,全程系好安全带。

      六、严禁使用三轮车、货车等非客运车辆和“黑校车”接送学生。发现“黑校车”、非客运车辆接送学生和校车违法行为的,要及时向公安交管部门举报。
    责任编辑: 雷晓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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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交警将加强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管理

  • 2017年10月07日 18时52分
  • 来源: 四川新闻网
  •   10月7日,记者从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获悉,截至10月7日上午10点,全省高速公路24小时总流量248万台次,同比上升10.32%。全省主要高速公路、国省道和通往主要景区道路交通有序可控,未发生长时间、大面积拥堵情况,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总体平稳。

      据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有关负责人介绍,国庆中秋假期即将结束,开学在即,预计10月8日将迎来学生集中返校、集中出行高峰,为确保广大学生返程安全,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发出通知,要求全省各级公安交管部门加强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严查突出违法行为,严管通行秩序,全力维护校车通行安全。

      一是集中开展安全检查,督促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全省各级公安交管部门要联合教育行政、交通运输、安监等部门,深入辖区学校、校车企业,对车辆维护、安全教育、通行秩序等事项进行再提示和再强调,推动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要督促学校、校车企业严格执行校车安全管理规定,加强校车安全内部管理,坚决杜绝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和聘用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人员提供校车服务。

      二是排查校车通行线路,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全省各级公安交管部门要会同交通运输、住建、安监等部门,对校车行驶路线特别是县乡道路进行一次认真巡查和隐患排查。发现安全隐患的,立即通报相关部门及时整改;一时不能整改的,要采取临时性的警示和管控措施,为校车提供安全的道路通行环境。

      三是加大路面管控力度,严查校车严重违法行为。全省各级公安交管部门要加强信息研判分析,科学安排勤务,在学生集中返校的时间、路线,增设临时执勤点,设立护学岗,严查超员、超速、非法改装、不按审核路线行驶等违法行为,严打“黑校车”。农村地区要切实发挥好“两站”、“两员”作用,及时劝阻、纠正、举报“黑校车”、非客运车辆接送学生以及货车载客、面包车超员等违法行为。

      四是广泛开展宣传提示,引导学生安全出行。全省各级公安交管部门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微博、微信等媒体,集中发布学生出行常识和提示信息,提高学生知危险会避险安全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要通过手机短信,引导学生不乘坐超员车、货车等非客运车辆,劝导家长不租用不合格的车辆和人员接送学生。(王伟 记者 梁鹏)

      交警提示:

      一、长假期间多数车辆停运,节后出车前要全面检查车辆制动、转向、照明等安全技术状况,严禁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车上路行驶。

      二、严禁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严禁聘用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人员提供校车服务。

      三、进入秋冬,冰冻、雨雪等恶劣天气多发,驾驶校车时要高度警惕,严格遵法守规,合理控制车速,保持安全车距,按规定使用灯光,确保安全、文明行车。

      四、驾驶校车途经急弯、陡坡、临崖、临水等危险路段时,要减速慢行,严禁违法停车、违法超车、违法变道。

      五、随车照管人员在学生上下车时,要在车下引导、指挥,维护交通秩序。学生上车后,要帮助、指导学生安全落座,全程系好安全带。

      六、严禁使用三轮车、货车等非客运车辆和“黑校车”接送学生。发现“黑校车”、非客运车辆接送学生和校车违法行为的,要及时向公安交管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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