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14

我省启动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

  • 2017年10月20日 07时27分
  • 来源: 四川省民政厅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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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播报
  •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关于及时、科学、综合应对人口老龄化和保障改善民生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和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决策部署,着力探索解决农村老年人口员数量多、空巢化、分布广,养老服务观念差、意识弱等突出问题,尽快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经与相关市、县(市、区)政府沟通,民政厅确定在绵阳市、眉山市,邛崃市、金堂县、剑阁县、遂宁市安居区、蓬安县、华蓥市、平昌县开展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

      为搞好这次试点工作,民政厅在反复调研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专门出台了《四川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民政厅、财政厅安排资金5400万元支持试点地区开展工作。

      结合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民政厅分别与试点地区政府共同召开了试点启动工作会议,商定试点总体要求、工作目标、具体任务、保障措施和工作机制等事项,并形成会议纪要。

      此次试点工作将于2018年完成,力争用一年的时间推动农村养老服务健全领导体制、投入机制、工作制度“三个机制”,探索建设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平台、社区养老服务平台、养老服务信息平台“三大平台”,培育发展农村养老服务类事业单位转型、养老服务社会组织、养老服务人才队伍“三大主体”,最终实现“四个转变”(即:在发展定位上,加快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推动农村中心敬老院向区域养老服务综合体转变;在组织实施上,发挥农村公办养老机构的支撑作用,推动公建民营向合作经营、购买服务等方式转变;在服务对象上,做好鳏寡孤独老人托底保障工作,推动养老服务向农村所有老年人全覆盖转变;在服务内容上,不断丰富完善服务项目,推动单纯生活保障向医疗护理、文体娱乐、精神慰藉等共享转变),在全省形成可复制、可操作、可推广的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经验,推动全省农村养老服务工作深入健康发展。

      
    责任编辑: 张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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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省启动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

  • 2017年10月20日 07时27分
  • 来源: 四川省民政厅网站
  •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关于及时、科学、综合应对人口老龄化和保障改善民生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和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决策部署,着力探索解决农村老年人口员数量多、空巢化、分布广,养老服务观念差、意识弱等突出问题,尽快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经与相关市、县(市、区)政府沟通,民政厅确定在绵阳市、眉山市,邛崃市、金堂县、剑阁县、遂宁市安居区、蓬安县、华蓥市、平昌县开展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

      为搞好这次试点工作,民政厅在反复调研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专门出台了《四川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民政厅、财政厅安排资金5400万元支持试点地区开展工作。

      结合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民政厅分别与试点地区政府共同召开了试点启动工作会议,商定试点总体要求、工作目标、具体任务、保障措施和工作机制等事项,并形成会议纪要。

      此次试点工作将于2018年完成,力争用一年的时间推动农村养老服务健全领导体制、投入机制、工作制度“三个机制”,探索建设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平台、社区养老服务平台、养老服务信息平台“三大平台”,培育发展农村养老服务类事业单位转型、养老服务社会组织、养老服务人才队伍“三大主体”,最终实现“四个转变”(即:在发展定位上,加快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推动农村中心敬老院向区域养老服务综合体转变;在组织实施上,发挥农村公办养老机构的支撑作用,推动公建民营向合作经营、购买服务等方式转变;在服务对象上,做好鳏寡孤独老人托底保障工作,推动养老服务向农村所有老年人全覆盖转变;在服务内容上,不断丰富完善服务项目,推动单纯生活保障向医疗护理、文体娱乐、精神慰藉等共享转变),在全省形成可复制、可操作、可推广的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经验,推动全省农村养老服务工作深入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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