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14

四川全面实施“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

  • 2016年09月25日 09时31分
  • 来源: 四川新闻网
  • 【字体:
  • 播报
  •   24日,四川新闻网记者从四川省工商局获悉,在“三证合一”的基础上,四川整合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从9月25日起,全省将全面实施“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停止发放。据四川省工商局相关负责人透露,四川省本级首张“五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将于9月26日在四川省政务中心工商窗口颁发。

      据四川省工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届时企业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来需要使用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办理的相关业务,使用营业执照即可办理。

      据悉,去年9月25日四川先于全国提前启动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并将公章准刻纳入“一照一码”审批程序,企业办证和公章准刻从过去的30天缩短到3天,企业办事流程大大简化。今年上半年,全省共发放“三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32万余份,向“三证合一”交换平台推送相关信息304万余条。“三证合一”成为最受企业欢迎的商事制度改革措施之一。”

      “从‘三证合一’到‘五证合一’,将进一步降低企业办事成本,为投资创业提速。”四川省工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按照国务院部署,今年10月起全国将统一实施“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改革。四川加强部门衔接力度,提前于9月25日施行,让投资创业者早一步享受到改革红利。

      届时,企业登记条件、登记流程、提交的材料将与“三证合一”改革相同,企业不需另行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通过完善省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工商部门与人社、统计部门加强信息互联互通,共享企业设立、变更、注销等信息,以及企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和开展统计工作的相关信息,以此实现“数据网上行、企业少跑路”。

      这位负责人提醒,已领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企业不需再办理“五证合一”,由工商部门将企业相关信息发送至人社和统计部门。按照规定,2018年1月1日前原证照继续有效,过渡期结束后企业一律使用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五证合一”营业执照。“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实施后,相关部门在各自领域认可、推广使用“五证合一”营业执照,不得再要求企业提供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以最大限度减轻企业负担。(记者 李丹)
    责任编辑: 白婉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四川全面实施“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

  • 2016年09月25日 09时31分
  • 来源: 四川新闻网
  •   24日,四川新闻网记者从四川省工商局获悉,在“三证合一”的基础上,四川整合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从9月25日起,全省将全面实施“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停止发放。据四川省工商局相关负责人透露,四川省本级首张“五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将于9月26日在四川省政务中心工商窗口颁发。

      据四川省工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届时企业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来需要使用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办理的相关业务,使用营业执照即可办理。

      据悉,去年9月25日四川先于全国提前启动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并将公章准刻纳入“一照一码”审批程序,企业办证和公章准刻从过去的30天缩短到3天,企业办事流程大大简化。今年上半年,全省共发放“三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32万余份,向“三证合一”交换平台推送相关信息304万余条。“三证合一”成为最受企业欢迎的商事制度改革措施之一。”

      “从‘三证合一’到‘五证合一’,将进一步降低企业办事成本,为投资创业提速。”四川省工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按照国务院部署,今年10月起全国将统一实施“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改革。四川加强部门衔接力度,提前于9月25日施行,让投资创业者早一步享受到改革红利。

      届时,企业登记条件、登记流程、提交的材料将与“三证合一”改革相同,企业不需另行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通过完善省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工商部门与人社、统计部门加强信息互联互通,共享企业设立、变更、注销等信息,以及企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和开展统计工作的相关信息,以此实现“数据网上行、企业少跑路”。

      这位负责人提醒,已领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企业不需再办理“五证合一”,由工商部门将企业相关信息发送至人社和统计部门。按照规定,2018年1月1日前原证照继续有效,过渡期结束后企业一律使用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五证合一”营业执照。“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实施后,相关部门在各自领域认可、推广使用“五证合一”营业执照,不得再要求企业提供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以最大限度减轻企业负担。(记者 李丹)
    责任编辑: 白婉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单位: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运行维护单位:中国电信四川公司
  • 微信
  • 微博
  • 客户端
  • 头条号
  • 手机版 电脑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