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政府采购绩效将迎监管“大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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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省财政厅就关于2016年开展全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考核以及政府采购执行情况绩效评价等工作召开查前动员视频培训会。今年我省首次将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考核以及政府采购执行情况绩效评价三项工作予以整合同时进行,采取省市县三级联动,对于我省政府采购监管工作是一次创新。

  此次“大考”目的是为对政府采购工作进行全方位的、不同角度的监督检查,对采购项目进行细致“解剖”,以便政府采购监管层掌握和确定下一步的监管工作方向。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及考核的对象,主要是2015年3月1日至12月31日代理本级政府采购项目的社会代理机构。检查内容包括委托代理、文件编制、进口核准、方式变更、信息公告、保证金、评审过程、中标成交、合同管理、质疑答复等。政府采购执行情况绩效评价范围,主要是2015年3月1日至12月31日开展的本级政府采购项目。(记者 李梓溶)

  
责任编辑:张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