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14

破“垃圾围村” 四川有门道

  • 2016年01月05日 07时46分
  • 来源: 四川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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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播报
  •  

     

      阿坝州川主寺镇黄胜关村自从有了专职保洁员,当地人居环境得到极大改善。图片由省住建厅提供

     

      我省成为全国首个通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验收省份

      探索


      2014年底,全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5年时间使全国90%村庄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而四川提出,力争1年内完成目标任务。

      一年后的2015年12月22日,破解“垃圾围村”顽疾,我省迈出“全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里程碑”式的一步。当日,在眉山市丹棱县,省住建厅厅长何健从国家10部委代表手里接过一份文件——四川通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验收,成为全国首个通过验收的省份。这也意味着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顽疾之一,困扰我省乃至全国农村地区的“垃圾围村”问题,在四川得到有效解决。

      农村垃圾治理,是如何在四川推广开的?又如何实现可持续?记者就此进行了采访。

      A

      为何要治理?

      “垃圾围村”污染环境、形成致病源

      丹棱县丹棱镇龙鹄村村支部书记罗朝运手中,有一张泛黄的照片——10余年前的龙鹄村,村边小河里飘着白色物体,几乎看不到水面。“都是垃圾,一下雨就冲到河里了。”

      “那时候,垃圾处理就是从看得见的地方甩到看不到的地方。”罗朝运说。然而,这没法真的变“干净”——报废农膜、电池等垃圾难以自然降解,“垃圾围村”只会污染环境、形成致病源,甚至会对当地农产品质量安全等造成不利影响。

      过去,这在我省并非个例。

      2007年,我省有生活垃圾收集点的行政村,仅占总数的8.8%,全年在村庄环境卫生上投入的资金,仅3941万元。“无分类意识、无收集设施、无转运设备、无保洁人员、无回收体系,是当时村庄环境的真实写照。”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表示。

      和城市相比,农村垃圾处理更为困难。就收集而言,由于农村居住点分散,垃圾收集、转运成本高昂;就处理而言,建设填埋、焚烧设施投资大,农村财力难以负担。

      B

      采用什么模式?

      没有统一方式,各地因地制宜探索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改变“垃圾围村”现状,德阳市罗江县是最早进行探索的地方之一。

      袁正根是德阳市罗江县芒江村5组的专职保洁员,也是当地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的见证人。他每天的工作,是将垃圾装运至分类收集池并进行分类处理。“建筑垃圾就近填埋,草木灰等可降解垃圾堆沤成农家肥”,袁正根说。他处理不了的垃圾,则进一步由村、镇转运到县,集中进行无害化处置。

      环卫设施修建到户、环卫工具配发到组、回收站点设置到村,统一修建标准、操作流程和技术规范……这一系列流程,被简短总结为“户定点、组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经过这一流程,农村生活垃圾减量率可达80%。能有效处理农村生活垃圾的“罗江模式”,就此诞生。

      但将该模式推广各地,却遭遇地域差异。罗江地处平原,垃圾收集转运便利。但山区交通相对不便,如何解决?地处盆地边缘山区的达州市,在距县城20公里内的场镇,采取“镇运输,县处理”方式;在距县城较远的场镇,采取多镇统筹建区域性垃圾处理场方式;在距县城过远的高山区场镇,采取就地卫生填埋方式,最终探索出“以城带乡、区域辐射、因地施策”的“达州模式”……

      从平原到丘陵,从高原到山地,各地没有统一方式,因地制宜,摸索出具有地域特点的新模式,有效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在全省推广。截至目前,我省已基本实现农村垃圾全面治理。

      C

      如何高效运行?

      实现垃圾处理市场化、法制化

      如何能让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始终保持高效、有序?市场运作,是四川探索出的经验。

      清晨7点30分,张治明起了个大早,骑着摩托车收集垃圾去了——他和村里签了合同,村民不满意是要被“问责”的。3年前,他通过公开竞标,承包下丹棱县龙鹄村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和公区常态保洁项目,并组建了保洁清运队伍。

      对张治明而言,这是个值得用心经营的生意。在当地,垃圾处理按照市场化方式运作:承包人与村委会签订协议,明确工作职责、费用支付、违约责任等,“风险相对小,收入也就稳定。”张治明盘算着,将承包范围从1个村扩展到几个村乃至整个乡镇。

      村庄,同样从市场运作中获益。包括张治明在内,当年4人参与承包竞标,标顶每年5万元,往下竞标,最终结果只有3.64万元,“更重要的是权责明确,让垃圾处理转运规范化了。”罗朝运说。

      规范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我省亦不断完善相关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体系。我省先后制发《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性文件和《四川省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及评价技术导则》等技术性文件和标准。同时,省人大常委会颁布条例,把全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纳入了法制化轨道。

      D

      资金如何解决?

      运行费由政府、村集体、村民共同出资

      环卫设施、环卫工具、回收站点……每一项投入,对于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都不可或缺。但我省逾4万个行政村都需要投入,这笔资金从哪儿来?

      占大头的设施建设投入,由政府买单。2009年至今,省级财政已安排11.78亿元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资金,带动各地通过财政投入、整合专项、社会融资等渠道共投入资金64.7亿元,用于镇(乡)和村庄建设和添置环卫设施设备。截至2015年5月,全省建有生活垃圾收集点的行政村已达44019个,占行政村总数的93.4%。

      相关运行费用,则由政府和村集体、村民共同出资。“只交1块钱,垃圾就有专人清理,当然比堆着发臭安逸!”德阳市罗江县芒江村支书严从文直言,对每月仅1元的卫生费,村民接受程度很高——而当地垃圾分类收集80%的运行费用,就来源于此。剩余部分由村集体和地方财政承担。(记者 熊筱伟)

    责任编辑: 刘化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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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破“垃圾围村” 四川有门道

  • 2016年01月05日 07时46分
  • 来源: 四川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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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坝州川主寺镇黄胜关村自从有了专职保洁员,当地人居环境得到极大改善。图片由省住建厅提供

     

      我省成为全国首个通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验收省份

      探索


      2014年底,全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5年时间使全国90%村庄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而四川提出,力争1年内完成目标任务。

      一年后的2015年12月22日,破解“垃圾围村”顽疾,我省迈出“全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里程碑”式的一步。当日,在眉山市丹棱县,省住建厅厅长何健从国家10部委代表手里接过一份文件——四川通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验收,成为全国首个通过验收的省份。这也意味着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顽疾之一,困扰我省乃至全国农村地区的“垃圾围村”问题,在四川得到有效解决。

      农村垃圾治理,是如何在四川推广开的?又如何实现可持续?记者就此进行了采访。

      A

      为何要治理?

      “垃圾围村”污染环境、形成致病源

      丹棱县丹棱镇龙鹄村村支部书记罗朝运手中,有一张泛黄的照片——10余年前的龙鹄村,村边小河里飘着白色物体,几乎看不到水面。“都是垃圾,一下雨就冲到河里了。”

      “那时候,垃圾处理就是从看得见的地方甩到看不到的地方。”罗朝运说。然而,这没法真的变“干净”——报废农膜、电池等垃圾难以自然降解,“垃圾围村”只会污染环境、形成致病源,甚至会对当地农产品质量安全等造成不利影响。

      过去,这在我省并非个例。

      2007年,我省有生活垃圾收集点的行政村,仅占总数的8.8%,全年在村庄环境卫生上投入的资金,仅3941万元。“无分类意识、无收集设施、无转运设备、无保洁人员、无回收体系,是当时村庄环境的真实写照。”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表示。

      和城市相比,农村垃圾处理更为困难。就收集而言,由于农村居住点分散,垃圾收集、转运成本高昂;就处理而言,建设填埋、焚烧设施投资大,农村财力难以负担。

      B

      采用什么模式?

      没有统一方式,各地因地制宜探索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改变“垃圾围村”现状,德阳市罗江县是最早进行探索的地方之一。

      袁正根是德阳市罗江县芒江村5组的专职保洁员,也是当地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的见证人。他每天的工作,是将垃圾装运至分类收集池并进行分类处理。“建筑垃圾就近填埋,草木灰等可降解垃圾堆沤成农家肥”,袁正根说。他处理不了的垃圾,则进一步由村、镇转运到县,集中进行无害化处置。

      环卫设施修建到户、环卫工具配发到组、回收站点设置到村,统一修建标准、操作流程和技术规范……这一系列流程,被简短总结为“户定点、组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经过这一流程,农村生活垃圾减量率可达80%。能有效处理农村生活垃圾的“罗江模式”,就此诞生。

      但将该模式推广各地,却遭遇地域差异。罗江地处平原,垃圾收集转运便利。但山区交通相对不便,如何解决?地处盆地边缘山区的达州市,在距县城20公里内的场镇,采取“镇运输,县处理”方式;在距县城较远的场镇,采取多镇统筹建区域性垃圾处理场方式;在距县城过远的高山区场镇,采取就地卫生填埋方式,最终探索出“以城带乡、区域辐射、因地施策”的“达州模式”……

      从平原到丘陵,从高原到山地,各地没有统一方式,因地制宜,摸索出具有地域特点的新模式,有效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在全省推广。截至目前,我省已基本实现农村垃圾全面治理。

      C

      如何高效运行?

      实现垃圾处理市场化、法制化

      如何能让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始终保持高效、有序?市场运作,是四川探索出的经验。

      清晨7点30分,张治明起了个大早,骑着摩托车收集垃圾去了——他和村里签了合同,村民不满意是要被“问责”的。3年前,他通过公开竞标,承包下丹棱县龙鹄村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和公区常态保洁项目,并组建了保洁清运队伍。

      对张治明而言,这是个值得用心经营的生意。在当地,垃圾处理按照市场化方式运作:承包人与村委会签订协议,明确工作职责、费用支付、违约责任等,“风险相对小,收入也就稳定。”张治明盘算着,将承包范围从1个村扩展到几个村乃至整个乡镇。

      村庄,同样从市场运作中获益。包括张治明在内,当年4人参与承包竞标,标顶每年5万元,往下竞标,最终结果只有3.64万元,“更重要的是权责明确,让垃圾处理转运规范化了。”罗朝运说。

      规范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我省亦不断完善相关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体系。我省先后制发《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性文件和《四川省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及评价技术导则》等技术性文件和标准。同时,省人大常委会颁布条例,把全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纳入了法制化轨道。

      D

      资金如何解决?

      运行费由政府、村集体、村民共同出资

      环卫设施、环卫工具、回收站点……每一项投入,对于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都不可或缺。但我省逾4万个行政村都需要投入,这笔资金从哪儿来?

      占大头的设施建设投入,由政府买单。2009年至今,省级财政已安排11.78亿元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资金,带动各地通过财政投入、整合专项、社会融资等渠道共投入资金64.7亿元,用于镇(乡)和村庄建设和添置环卫设施设备。截至2015年5月,全省建有生活垃圾收集点的行政村已达44019个,占行政村总数的93.4%。

      相关运行费用,则由政府和村集体、村民共同出资。“只交1块钱,垃圾就有专人清理,当然比堆着发臭安逸!”德阳市罗江县芒江村支书严从文直言,对每月仅1元的卫生费,村民接受程度很高——而当地垃圾分类收集80%的运行费用,就来源于此。剩余部分由村集体和地方财政承担。(记者 熊筱伟)

    责任编辑: 刘化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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