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14

四川15个省级部门增设行政审批处

  • 2015年07月01日 07时50分
  • 来源: 四川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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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播报
  •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6月27日,记者从省政务服务中心获悉,我省住建、农业、商务、卫生、工商、发改、国土等15个省级部门成立新的机构——行政审批处,旨在将各部门内部不同业务处室的不同审批权限进行集中,并整体入驻政务服务中心行使审批职能,涉及民生、投资等的大小审批基本入驻政务中心办理,从而建立起一套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并联式审批、阳光下作业、规范化管理的审批运行新模式。此举,不仅能进一步方便群众办事,更是有力地促进了政府职能转变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记者了解到,此次增设行政审批处的省级部门分别是发改、民政、司法、国土、交通、林业、质监、食药监、安监、住建、农业、商务、卫生、新闻广电、工商等15家。行政审批处设立后,主要职责也统一进行了明确,包括负责指导、监督本系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以及本系统中介机构承担的行政审批相关业务工作;按照“两集中、两到位”的要求,集中承担省本级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审批工作,组织协调相关事项的勘查、论证、审核等工作,发放行政许可证;承担本部门行政权力事项的清理和纳入电子政务大厅平台工作,推进行政权力依法公开运行。

      据省政务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一些职能比较多的业务部门审批职能过于分散,一个部门内部不同业务处室之间各有不同的审批权限。此外,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审批权限授权不到位,造成部分审批事项在政务中心窗口不能实现现场办结。而成立行政审批处并整体入驻政务服务中心,将有效地解决这一问题,可统一行使原由各业务处室、事业单位分散行使的审批职能,一个部门审批都集中在政务中心进行,变群众跑为干部跑,变外部跑为内部跑,真正体现了以民为本的思想和为民服务的宗旨。同时,进入政务服务中心的所有审批事项都对外作出公开承诺、限时办结,特别是通过并联审批,能切实简化办事程序、有效提高办事效率。(记者 刘文藻)

      
    责任编辑: 张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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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15个省级部门增设行政审批处

  • 2015年07月01日 07时50分
  • 来源: 四川日报
  •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6月27日,记者从省政务服务中心获悉,我省住建、农业、商务、卫生、工商、发改、国土等15个省级部门成立新的机构——行政审批处,旨在将各部门内部不同业务处室的不同审批权限进行集中,并整体入驻政务服务中心行使审批职能,涉及民生、投资等的大小审批基本入驻政务中心办理,从而建立起一套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并联式审批、阳光下作业、规范化管理的审批运行新模式。此举,不仅能进一步方便群众办事,更是有力地促进了政府职能转变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记者了解到,此次增设行政审批处的省级部门分别是发改、民政、司法、国土、交通、林业、质监、食药监、安监、住建、农业、商务、卫生、新闻广电、工商等15家。行政审批处设立后,主要职责也统一进行了明确,包括负责指导、监督本系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以及本系统中介机构承担的行政审批相关业务工作;按照“两集中、两到位”的要求,集中承担省本级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审批工作,组织协调相关事项的勘查、论证、审核等工作,发放行政许可证;承担本部门行政权力事项的清理和纳入电子政务大厅平台工作,推进行政权力依法公开运行。

      据省政务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一些职能比较多的业务部门审批职能过于分散,一个部门内部不同业务处室之间各有不同的审批权限。此外,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审批权限授权不到位,造成部分审批事项在政务中心窗口不能实现现场办结。而成立行政审批处并整体入驻政务服务中心,将有效地解决这一问题,可统一行使原由各业务处室、事业单位分散行使的审批职能,一个部门审批都集中在政务中心进行,变群众跑为干部跑,变外部跑为内部跑,真正体现了以民为本的思想和为民服务的宗旨。同时,进入政务服务中心的所有审批事项都对外作出公开承诺、限时办结,特别是通过并联审批,能切实简化办事程序、有效提高办事效率。(记者 刘文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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