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14

6月-11月全省环保大检查清除阻碍环境执法“土政策”

  • 2015年05月29日 07时32分
  • 来源: 四川日报
  • 【字体:
  • 播报
  •   记者5月28日从环保厅获悉,6月至11月,全省将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重点聚焦排污单位污染排放状况、清除阻碍环境监管执法的“土政策”等,整改结果将依法向社会公开。

      根据工作方案,本次环保大检查重点聚焦6方面,包括排污单位污染排放状况、资源开发利用活动对生态环境影响、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阻碍环境监管执法“土政策”清理废除、群众举报投诉重点案件或地方长期未得根治的突出环境问题、淘汰落后产能情况等。

      对单位污染排放状况的检查,将突出抓好火电、钢铁、水泥、电解铝等17个重点行业,重点检查各类工业园区、重点工业企业等排污单位的污染防治设施是否运行正常、污染物是否达标排放;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情况;城镇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运行情况及污染物是否达标排放等。

      关于各类资源开发利用活动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将重点检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级、二级保护区内,违法违规排污口和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是否取缔;自然保护区内是否存在违法开发和建设活动等。此次大检查还将重点排查各类工业园区、重点排污单位的建设项目环评制度和“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是否存在违法调整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权限和审批部门等情况。

      长期以来,一些“土政策”阻碍着环境监管执法。环保大检查要对其清理废除,包括以实行“封闭式管理”、以预先报告或限制环境保护部门执法次数等方式,阻碍现场执法检查的行为;违反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规定及征收新标准,擅自减免征收排污费或采取协议收费、定额收费等形式降低收费标准等行为。

      针对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船舶等行业,对工艺设备落后、产品质量不合格、能耗排放不达标的项目,将列入淘汰落后产能年度任务,加快淘汰,并对群众举报投诉重点案件、地方长期未得到根治的突出环境问题开展检查。(记者 刘宇男)

      
    责任编辑: 张竞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6月-11月全省环保大检查清除阻碍环境执法“土政策”

  • 2015年05月29日 07时32分
  • 来源: 四川日报
  •   记者5月28日从环保厅获悉,6月至11月,全省将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重点聚焦排污单位污染排放状况、清除阻碍环境监管执法的“土政策”等,整改结果将依法向社会公开。

      根据工作方案,本次环保大检查重点聚焦6方面,包括排污单位污染排放状况、资源开发利用活动对生态环境影响、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阻碍环境监管执法“土政策”清理废除、群众举报投诉重点案件或地方长期未得根治的突出环境问题、淘汰落后产能情况等。

      对单位污染排放状况的检查,将突出抓好火电、钢铁、水泥、电解铝等17个重点行业,重点检查各类工业园区、重点工业企业等排污单位的污染防治设施是否运行正常、污染物是否达标排放;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情况;城镇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运行情况及污染物是否达标排放等。

      关于各类资源开发利用活动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将重点检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级、二级保护区内,违法违规排污口和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是否取缔;自然保护区内是否存在违法开发和建设活动等。此次大检查还将重点排查各类工业园区、重点排污单位的建设项目环评制度和“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是否存在违法调整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权限和审批部门等情况。

      长期以来,一些“土政策”阻碍着环境监管执法。环保大检查要对其清理废除,包括以实行“封闭式管理”、以预先报告或限制环境保护部门执法次数等方式,阻碍现场执法检查的行为;违反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规定及征收新标准,擅自减免征收排污费或采取协议收费、定额收费等形式降低收费标准等行为。

      针对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船舶等行业,对工艺设备落后、产品质量不合格、能耗排放不达标的项目,将列入淘汰落后产能年度任务,加快淘汰,并对群众举报投诉重点案件、地方长期未得到根治的突出环境问题开展检查。(记者 刘宇男)

      
    责任编辑: 张竞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单位: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运行维护单位:中国电信四川公司
  • 微信
  • 微博
  • 客户端
  • 头条号
  • 手机版 电脑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