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近期将派出专项督查组 紧盯重要节点开展正风肃纪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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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4月17日从省纪委监察厅获悉,为推动正风肃纪常态化,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4月下旬至5月,我省将派出专项督查组,分别由省纪委领导带队,对部分市州和省级部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精神、深化正风肃纪工作情况进行集中督查。

  督查组将紧紧围绕巩固深化全省“七个专项治理”、“9+X”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以及巡视整改“五个方面专项整治”成果,重点督查三个方面情况:一是各地各部门党委(党组)落实作风建设主体责任的情况,主要包括对本地区本部门2015年度加强作风建设、持续深入开展正风肃纪的研究部署、分解责任、问题整改、监督考核以及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精神等;二是纪检监察机构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情况,主要包括加强纪律审查、加大作风方面案件查处力度,建立完善典型案件分级分类通报曝光制度、作风建设责任追究制度以及协调抓总推进正风肃纪等;三是各地各部门持之以恒改作风、深化正风肃纪工作的情况,主要包括规范“三公”经费管理、公务用车、改进文风会风、制止滥建楼堂馆所、治理乱发津补贴和奖金以及整治干部“庸懒散浮拖”等。

  督查组将坚持问题导向,综合运用查阅资料、个别谈话、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开展督查,坚持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当好“四风”问题的“啄木鸟”,着力发现问题。对发现的问题,督查组将向责任单位逐一反馈并提出整改意见,明确整改时限。通过集中督查,进一步推动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始终把正风肃纪抓在手上,把纪律挺在前面。对罔顾禁令,顶风违纪、隐身变形搞“四风”的,坚决以“零容忍”态度严查快处、通报曝光、严格追责。(记者 陈松)
责任编辑:刘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