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14

我省公布今年依法治教工作要点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公布行政权力清单

  • 2015年03月31日 07时30分
  • 来源: 四川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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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播报
  •   ●我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编制公布行政权力清单并探索建立责任清单制度

      ●年底前完成地方高校章程的核准工作,同时在有条件的市州试点中小学章程建设

      ●推进高校省级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建立“高校—法律实务部门”联合培养机制

      【开栏语】

      2015年,法治四川建设继续向全域纵深推进,作为依法治省的重要组成部分,全省教育系统正大力推进依法治教,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加快建成教育强省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即日起,四川日报、省教育厅依法治教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在本报开辟“依法治教四川行动”专栏,反映教育系统依法治理、学校依法办学、教师依法执教过程中的探索、经验及困惑,敬请关注。

      记者3月30日从省教育厅获悉,2015年度推进依法治教的17条工作要点正式印发。根据工作安排,教育系统建立健全合法性审查制度,未经合法性审查、经审查不合法或未按照合法性审查意见整改完善的行政决策事项,不得提请审议。“新常态下,人们对多样化、个性化、高质量的教育需求更加迫切,对权益保护、权利平等、公平正义的呼声更加强烈,对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的诉求更加突出。”省教育厅依法治教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为适应这些新变化,今年我省依法治教将突出四大重点,即健全依法治教制度机制、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力推进依法治校和大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细化成17项要点。

      各级教育部门要公布行政权力清单

      按照安排,今年我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围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清理优化行政权力事项,编制公布行政权力清单。积极主动承接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及时制定、完善审批办法和办事指南,纳入政务服务中心办理。探索建立责任清单制度,明确职责边界,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坚决克服懒政、怠政,坚决惩处失职、渎职。

      在编制清单明晰权责的基础上,我省将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行政权力,省教育厅行政权力要在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和省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平台上运行,各市(州)教育局要对《四川省教育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进一步细化并向社会公布。建立行政权力动态调整机制,及时根据法律、法规变化情况进行调整。新增行政权力及时列入行政权力清单,已列入清单的行政权力不得网下办理,未列入清单的权力一律不得行使。

      依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是百姓关注的焦点,为健全依法科学民主的行政决策机制,教育系统还将落实《四川省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定》,建立健全合法性审查制度,未经合法性审查、经审查不合法或未按照合法性审查意见整改完善的行政决策事项,不得提请审议。建立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明确追究的主体和权限、对象和范围、程序和形式。严格落实《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规范性文件在正式发布后15日内报政府法制工作部门备案。

      所有地方高校实现“一校一章程”

      在强调教育行政部门依法行政的同时,我省也探索建立依法治校的长效机制,我省共有地方高校101所,去年已经完成12所高校的章程核准工作。今年,我省要在年底前分四批完成剩余89所地方高校章程的核准工作,实现“一校一章程”目标。同时,在有条件的市州试点,积极推动中小学章程建设,明确中小学章程核准时间表。结合学校章程制定和实施,做好校内规章制度的立、改、废,并全面引入合法性审查。

      我省将深入开展依法治校示范学校创建活动,建立省级依法治校示范校动态管理机制,对已创建的196所省级依法治校示范校进行复查,启动新一批省级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工作。

      今年我省还将深入实施高校省级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建立“高校—法律实务部门”联合培养机制,开展法学教育国际交流合作,大力推进12个涉外法律人才、应用型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西部基层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及30个省级法律人才校外示范性实践教学基地等项目建设。(记者 江芸涵)


      
    责任编辑: 张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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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省公布今年依法治教工作要点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公布行政权力清单

  • 2015年03月31日 07时30分
  • 来源: 四川日报
  •   ●我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编制公布行政权力清单并探索建立责任清单制度

      ●年底前完成地方高校章程的核准工作,同时在有条件的市州试点中小学章程建设

      ●推进高校省级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建立“高校—法律实务部门”联合培养机制

      【开栏语】

      2015年,法治四川建设继续向全域纵深推进,作为依法治省的重要组成部分,全省教育系统正大力推进依法治教,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加快建成教育强省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即日起,四川日报、省教育厅依法治教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在本报开辟“依法治教四川行动”专栏,反映教育系统依法治理、学校依法办学、教师依法执教过程中的探索、经验及困惑,敬请关注。

      记者3月30日从省教育厅获悉,2015年度推进依法治教的17条工作要点正式印发。根据工作安排,教育系统建立健全合法性审查制度,未经合法性审查、经审查不合法或未按照合法性审查意见整改完善的行政决策事项,不得提请审议。“新常态下,人们对多样化、个性化、高质量的教育需求更加迫切,对权益保护、权利平等、公平正义的呼声更加强烈,对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的诉求更加突出。”省教育厅依法治教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为适应这些新变化,今年我省依法治教将突出四大重点,即健全依法治教制度机制、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力推进依法治校和大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细化成17项要点。

      各级教育部门要公布行政权力清单

      按照安排,今年我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围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清理优化行政权力事项,编制公布行政权力清单。积极主动承接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及时制定、完善审批办法和办事指南,纳入政务服务中心办理。探索建立责任清单制度,明确职责边界,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坚决克服懒政、怠政,坚决惩处失职、渎职。

      在编制清单明晰权责的基础上,我省将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行政权力,省教育厅行政权力要在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和省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平台上运行,各市(州)教育局要对《四川省教育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进一步细化并向社会公布。建立行政权力动态调整机制,及时根据法律、法规变化情况进行调整。新增行政权力及时列入行政权力清单,已列入清单的行政权力不得网下办理,未列入清单的权力一律不得行使。

      依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是百姓关注的焦点,为健全依法科学民主的行政决策机制,教育系统还将落实《四川省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定》,建立健全合法性审查制度,未经合法性审查、经审查不合法或未按照合法性审查意见整改完善的行政决策事项,不得提请审议。建立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明确追究的主体和权限、对象和范围、程序和形式。严格落实《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规范性文件在正式发布后15日内报政府法制工作部门备案。

      所有地方高校实现“一校一章程”

      在强调教育行政部门依法行政的同时,我省也探索建立依法治校的长效机制,我省共有地方高校101所,去年已经完成12所高校的章程核准工作。今年,我省要在年底前分四批完成剩余89所地方高校章程的核准工作,实现“一校一章程”目标。同时,在有条件的市州试点,积极推动中小学章程建设,明确中小学章程核准时间表。结合学校章程制定和实施,做好校内规章制度的立、改、废,并全面引入合法性审查。

      我省将深入开展依法治校示范学校创建活动,建立省级依法治校示范校动态管理机制,对已创建的196所省级依法治校示范校进行复查,启动新一批省级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工作。

      今年我省还将深入实施高校省级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建立“高校—法律实务部门”联合培养机制,开展法学教育国际交流合作,大力推进12个涉外法律人才、应用型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西部基层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及30个省级法律人才校外示范性实践教学基地等项目建设。(记者 江芸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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