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14

鼓励川商回家发展政策体系全方位回应返乡关切和兴业诉求

  • 2015年12月14日 07时47分
  • 来源: 四川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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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播报
  •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鼓励川商返乡兴业回家发展的指导意见


      “省里政策出来了吗?”最近每次联系朱永福,这位江苏省四川商会会长都会这么问。

      不久前,在蓉举行的川商返乡创业回家发展座谈会上,我省透露将就鼓励川商返乡兴业制定相应支持政策。“返乡投资讲感情,也讲实在。”朱永福希望这一政策尽快出台,加速引爆川商返乡投资积极性。

      希望,终变成现实。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鼓励川商返乡兴业回家发展的指导意见》(简称《意见》),根据川商特点,对现有各类产业和招商引资支持政策进行了最大程度的集成,部分内容还实现创新和突破。《意见》的创新点在哪儿?含金量几何?本报记者独家为你解析。

      决心:

      全面集纳相关政策

      今年9月,本报对省级异地四川商会进行问卷调查时,76.7%的受访川商表示希望“了解省内相关优惠政策”。

      省投资促进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过去我省并没有专门出台支持异地川商返乡兴业的文件。相关政策分散在招商、创业等各类文件中,查阅不便。“此次我们下决心对这些政策进行全面的集纳。”

      不仅如此,《意见》更“添砖加瓦”。其从川商返乡兴业涉及的融资服务、要素保障、财政支持引导等8个方面,全方位给出具体支持举措。上述负责人表示,其中“支持以川商商会和川商龙头企业为主体创办川商返乡兴业产业园”、“推动成立全球川商联合会”等内容,均为首次提出。

      完善的不仅是政策本身,还有受益对象。异地川商是本地企业,还是外地企业?过去我省并无清晰界定,客观上导致部分市州没有将异地川商投资项目,纳入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范围。此次《意见》明确了“一视同仁”原则,解决了异地川商返乡“享受不到招商政策”的问题。

      用心:

      市场化方式支持引导

      和传统“给现金”相比,《意见》提出了更为市场化的财政支持引导方式:设立四川省川商返乡兴业投资基金,采取股权方式投资川商兴业项目。

      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表示,省财政将出资3亿元注入该基金,鼓励川商企业自愿出资参与,同时利用财政资金杠杆效应,积极吸引金融机构、社会资本共同参与。为确保“川商返乡兴业”这一主导投向,该基金将不设子基金。

      省社科院金融与财贸经济研究所所长王小琪认为,这种市场化方式的财政支持引导政策,能更高效配置资源,提高财政支持的效率、效果。《意见》还明确,鼓励返乡发展的川商企业申报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基金。鼓励各级政府设立的中小企业发展基金、产业发展引导基金及相关创新创业扶持资金,向返乡兴业回家发展的川商企业倾斜。王小琪认为,这对川商返乡兴业项目在四川遍地开花、蓬勃发展至关重要。

      这种市场化理念,还体现在对以商招商的支持上。《意见》提出,将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鼓励川商商会开展多种方式的以商招商、委托招商。这让天津市四川商会相关负责人拍手叫好——事实上,他在今年9月即通过本报问卷调查向有关部门提出类似建议。“和政府相比,商会更贴近当地川商,让项目对接更精准。”

      贴心:

      省市县三级政府“护航”

      《意见》从省、市、县层面,提出了提升政府服务的“追赶策略”:省政府将成立支持川商返乡兴业回家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小组由省领导牵头,办公室设在省投资促进局;各市(州)、县(市、区)将成立川商返乡兴业回家发展专门服务组织,提供从项目引进到建设、投产全过程服务。王小琪认为,多层次服务体系,有利于整合省级相关部门资源,提升服务效率和水平。

      政府服务,不止于“办事”。江苏省四川商会秘书长余嘉仪坦言,平时只能偶尔见到来自家乡的政府官员,来了也都是开个会、发个材料。她更希望有深入、常态化的交流沟通方式。为此,《意见》提出将建立联系在外川商工作协调机制,搭建信息咨询平台,帮助返乡兴业川商解决实际问题。

      贴心还体现在细节上。《意见》明确,以土地租赁方式建设川商返乡兴业产业园的,形成的固定资产归建设方所有,物业经营收益按相关各方合约分配。记者采访中发现,这一条解除了很多川商返乡投资的后顾之忧。(记者 熊筱伟 曾小清)

      

    责任编辑: 张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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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鼓励川商回家发展政策体系全方位回应返乡关切和兴业诉求

  • 2015年12月14日 07时47分
  • 来源: 四川日报
  •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鼓励川商返乡兴业回家发展的指导意见


      “省里政策出来了吗?”最近每次联系朱永福,这位江苏省四川商会会长都会这么问。

      不久前,在蓉举行的川商返乡创业回家发展座谈会上,我省透露将就鼓励川商返乡兴业制定相应支持政策。“返乡投资讲感情,也讲实在。”朱永福希望这一政策尽快出台,加速引爆川商返乡投资积极性。

      希望,终变成现实。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鼓励川商返乡兴业回家发展的指导意见》(简称《意见》),根据川商特点,对现有各类产业和招商引资支持政策进行了最大程度的集成,部分内容还实现创新和突破。《意见》的创新点在哪儿?含金量几何?本报记者独家为你解析。

      决心:

      全面集纳相关政策

      今年9月,本报对省级异地四川商会进行问卷调查时,76.7%的受访川商表示希望“了解省内相关优惠政策”。

      省投资促进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过去我省并没有专门出台支持异地川商返乡兴业的文件。相关政策分散在招商、创业等各类文件中,查阅不便。“此次我们下决心对这些政策进行全面的集纳。”

      不仅如此,《意见》更“添砖加瓦”。其从川商返乡兴业涉及的融资服务、要素保障、财政支持引导等8个方面,全方位给出具体支持举措。上述负责人表示,其中“支持以川商商会和川商龙头企业为主体创办川商返乡兴业产业园”、“推动成立全球川商联合会”等内容,均为首次提出。

      完善的不仅是政策本身,还有受益对象。异地川商是本地企业,还是外地企业?过去我省并无清晰界定,客观上导致部分市州没有将异地川商投资项目,纳入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范围。此次《意见》明确了“一视同仁”原则,解决了异地川商返乡“享受不到招商政策”的问题。

      用心:

      市场化方式支持引导

      和传统“给现金”相比,《意见》提出了更为市场化的财政支持引导方式:设立四川省川商返乡兴业投资基金,采取股权方式投资川商兴业项目。

      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表示,省财政将出资3亿元注入该基金,鼓励川商企业自愿出资参与,同时利用财政资金杠杆效应,积极吸引金融机构、社会资本共同参与。为确保“川商返乡兴业”这一主导投向,该基金将不设子基金。

      省社科院金融与财贸经济研究所所长王小琪认为,这种市场化方式的财政支持引导政策,能更高效配置资源,提高财政支持的效率、效果。《意见》还明确,鼓励返乡发展的川商企业申报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基金。鼓励各级政府设立的中小企业发展基金、产业发展引导基金及相关创新创业扶持资金,向返乡兴业回家发展的川商企业倾斜。王小琪认为,这对川商返乡兴业项目在四川遍地开花、蓬勃发展至关重要。

      这种市场化理念,还体现在对以商招商的支持上。《意见》提出,将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鼓励川商商会开展多种方式的以商招商、委托招商。这让天津市四川商会相关负责人拍手叫好——事实上,他在今年9月即通过本报问卷调查向有关部门提出类似建议。“和政府相比,商会更贴近当地川商,让项目对接更精准。”

      贴心:

      省市县三级政府“护航”

      《意见》从省、市、县层面,提出了提升政府服务的“追赶策略”:省政府将成立支持川商返乡兴业回家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小组由省领导牵头,办公室设在省投资促进局;各市(州)、县(市、区)将成立川商返乡兴业回家发展专门服务组织,提供从项目引进到建设、投产全过程服务。王小琪认为,多层次服务体系,有利于整合省级相关部门资源,提升服务效率和水平。

      政府服务,不止于“办事”。江苏省四川商会秘书长余嘉仪坦言,平时只能偶尔见到来自家乡的政府官员,来了也都是开个会、发个材料。她更希望有深入、常态化的交流沟通方式。为此,《意见》提出将建立联系在外川商工作协调机制,搭建信息咨询平台,帮助返乡兴业川商解决实际问题。

      贴心还体现在细节上。《意见》明确,以土地租赁方式建设川商返乡兴业产业园的,形成的固定资产归建设方所有,物业经营收益按相关各方合约分配。记者采访中发现,这一条解除了很多川商返乡投资的后顾之忧。(记者 熊筱伟 曾小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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