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14

让行政权力在法律和制度的笼子里运行——四川省人民政府2014年依法行政工作综述

  • 2015年01月22日 07时24分
  • 来源: 四川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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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播报
  •   党的十八大勾画出了中国未来发展的蓝图,十八届四中全会首次以法治作为党的全会主题,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了重要战略部署。省委响亮提出把治蜀兴川各项事业纳入法治化轨道,出台了依法治省纲要,作出了全面深入推进依法治省的决定。2014年省政府法治建设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有关决策部署为契机,突出围绕让行政权力在法律和制度的笼子里运行这一主线,努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呈现出鲜明的时代特色。法治的春风吹遍了巴蜀大地。

      公布权力清单,为行政权力划出边界

      行政权力是国家权力的重要组成部分。长期以来,各级政府部门究竟有多少权力?权力的边界在哪里?实际并不清晰。建立权力清单制度,就是要明确行政机关的职权范围,为行政权力划出边界,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在2011年、2013年两次集中清理核查行政权力的基础上,2014年又进行了清理优化,省政府在门户网站统一公布了省级部门的8大类7194项行政权力清单,开通运行了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平台,基本形成了全省统一、互联互通的“一目录、一厅、二平台”网络系统;公布了省、市、县三级行政许可项目清单,规范了项目名称,明确了子项情况、设定依据、实施部门和审批对象,规定清单之外的项目一律不得实施。权力清单制度的推行,使行政权力的边界更加明晰。

      深化建章立制,为权力运行制定规矩

      行政权力之所以容易失控,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没有一套管用的制度。要有效制约监督行政权力,就必须在行政权力最容易失控的环节“下功夫”,建一个既能关住“老虎”又能防住“苍蝇”的制度笼子。2014年10月10日,省政府第6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土地出让、工程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矿产资源开发、各类资金使用管理等10个政府权力最容易失控、最容易发生腐败、社会最关注的重点领域深化建章立制的制度规定,出台了“五个规定”“五个意见”,为行政权力量身定制了制度的笼子。十项制度规定覆盖了重点领域行政权力运行的所有关键环节,形成了封闭完整的制度体系,达到了既不留“暗门”、也不开“天窗”的目的。

      规范裁量行为,为执法权力标定刻度

      行政执法是一项重要的行政权力,行政执法裁量权是法律赋予行政机关及执法人员在一定幅度内自行处置的权力。法律规定的执法权力就像一把尺子,如果没有刻度,或者刻度太粗,执法的尺度就难以把握,执法权力就容易被滥用。细化、量化裁量标准,规范裁量范围、种类和幅度,就是要为执法权力这把尺子标上相对精准的刻度,把裁量权关进制度的笼子。2014年5月,省政府在总结多年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工作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四川省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规定》,从源头控制、量化标准、建立规则、案例指导等方面对行政执法裁量权进行了规范,并要求省级部门和市(州)政府分级分类公布裁量标准,最终为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征收等8类行政执法权力的“尺子”标上较为精确的“刻度”,防止执法权力被滥用。

      强化复议监督,给违法用权亮起红灯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一样,都是“民告官”的法律制度,是行政系统内自我纠错、解决行政争议、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有效手段。一段时间以来,由于体制机制等因素的制约,行政复议的作用没有得到应有发挥。为推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制度的监督纠错功能,2014年2月,省政府成立了行政复议委员会,从政府外的专家学者中遴选了33名非常任委员参与案件审理。建立了工作制度,规定案审会每次会议由7名以上(奇数)委员参加,其中非常任委员不少于4人,实行一人一票制,以表决方式提出案件处理意见。委员会成立近一年来,省政府纠正行政行为15件,在受理的41起行政复议案件中占比达到36.6%。省政府通过加强复议监督,为有关地方政府和部门违法或不当行使职权的行为亮起了红灯,及时提醒他们必须严格依法行政。

      整改突出问题,让权力行使接受监督

      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依法行政突出问题,是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抓手。2014年初,省政府对“公开承诺整改依法行政突出问题”专项活动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有关部门把权力行使中的突出问题“晒”出来并限期整改,接受社会监督。6月17日,省政府网站公开发布了省发展改革委、商务厅等24个省级主要行政执法部门的52个问题清单和整改时限,21个市(州)也公开发布了440个部门的945个问题清单和整改时限。承诺整改活动有效解决了一批群众最不满意的突出问题,如“异地就医即时结算”、“专利纠纷调处时间较长”等。2014年底国家统计局四川调查总队以第三方身份独立进行的群众满意度调查结果显示,大多数群众对行政执法部门梳理出的依法行政突出问题及整改情况表示认可。

      深化学法活动,把法治信仰永驻心中

      习近平同志指出,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依法办事,带头遵守法律,牢固确立法律红线不能触碰、法律底线不能逾越的观念,不能行使依法不该由自己行使的权力,更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为了增强政府组成人员依法用权的意识和能力,省政府2013年建立了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当年开展了24次学法活动。2014年继续加快了学法频率,全年开展了31次学法活动;拓展了学法范围,学习了33部法律、2部行政法规和2个国际公约。2014年底,又印发了《关于深化政府常务会议学法活动的意见》,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每月开展常务会议学法活动不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20分钟;要把学习宪法放在首位,深入学习与政府履行职责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要引入案例教学以案说法,增强学习效果;要落实保障措施,把政府常务会议学法活动开展情况纳入依法行政工作考核。最终目的,就是要通过坚持不懈开展学法活动,使各级领导干部成为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责任编辑: 张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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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让行政权力在法律和制度的笼子里运行——四川省人民政府2014年依法行政工作综述

  • 2015年01月22日 07时24分
  • 来源: 四川日报
  •   党的十八大勾画出了中国未来发展的蓝图,十八届四中全会首次以法治作为党的全会主题,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了重要战略部署。省委响亮提出把治蜀兴川各项事业纳入法治化轨道,出台了依法治省纲要,作出了全面深入推进依法治省的决定。2014年省政府法治建设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有关决策部署为契机,突出围绕让行政权力在法律和制度的笼子里运行这一主线,努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呈现出鲜明的时代特色。法治的春风吹遍了巴蜀大地。

      公布权力清单,为行政权力划出边界

      行政权力是国家权力的重要组成部分。长期以来,各级政府部门究竟有多少权力?权力的边界在哪里?实际并不清晰。建立权力清单制度,就是要明确行政机关的职权范围,为行政权力划出边界,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在2011年、2013年两次集中清理核查行政权力的基础上,2014年又进行了清理优化,省政府在门户网站统一公布了省级部门的8大类7194项行政权力清单,开通运行了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平台,基本形成了全省统一、互联互通的“一目录、一厅、二平台”网络系统;公布了省、市、县三级行政许可项目清单,规范了项目名称,明确了子项情况、设定依据、实施部门和审批对象,规定清单之外的项目一律不得实施。权力清单制度的推行,使行政权力的边界更加明晰。

      深化建章立制,为权力运行制定规矩

      行政权力之所以容易失控,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没有一套管用的制度。要有效制约监督行政权力,就必须在行政权力最容易失控的环节“下功夫”,建一个既能关住“老虎”又能防住“苍蝇”的制度笼子。2014年10月10日,省政府第6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土地出让、工程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矿产资源开发、各类资金使用管理等10个政府权力最容易失控、最容易发生腐败、社会最关注的重点领域深化建章立制的制度规定,出台了“五个规定”“五个意见”,为行政权力量身定制了制度的笼子。十项制度规定覆盖了重点领域行政权力运行的所有关键环节,形成了封闭完整的制度体系,达到了既不留“暗门”、也不开“天窗”的目的。

      规范裁量行为,为执法权力标定刻度

      行政执法是一项重要的行政权力,行政执法裁量权是法律赋予行政机关及执法人员在一定幅度内自行处置的权力。法律规定的执法权力就像一把尺子,如果没有刻度,或者刻度太粗,执法的尺度就难以把握,执法权力就容易被滥用。细化、量化裁量标准,规范裁量范围、种类和幅度,就是要为执法权力这把尺子标上相对精准的刻度,把裁量权关进制度的笼子。2014年5月,省政府在总结多年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工作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四川省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规定》,从源头控制、量化标准、建立规则、案例指导等方面对行政执法裁量权进行了规范,并要求省级部门和市(州)政府分级分类公布裁量标准,最终为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征收等8类行政执法权力的“尺子”标上较为精确的“刻度”,防止执法权力被滥用。

      强化复议监督,给违法用权亮起红灯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一样,都是“民告官”的法律制度,是行政系统内自我纠错、解决行政争议、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有效手段。一段时间以来,由于体制机制等因素的制约,行政复议的作用没有得到应有发挥。为推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制度的监督纠错功能,2014年2月,省政府成立了行政复议委员会,从政府外的专家学者中遴选了33名非常任委员参与案件审理。建立了工作制度,规定案审会每次会议由7名以上(奇数)委员参加,其中非常任委员不少于4人,实行一人一票制,以表决方式提出案件处理意见。委员会成立近一年来,省政府纠正行政行为15件,在受理的41起行政复议案件中占比达到36.6%。省政府通过加强复议监督,为有关地方政府和部门违法或不当行使职权的行为亮起了红灯,及时提醒他们必须严格依法行政。

      整改突出问题,让权力行使接受监督

      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依法行政突出问题,是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抓手。2014年初,省政府对“公开承诺整改依法行政突出问题”专项活动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有关部门把权力行使中的突出问题“晒”出来并限期整改,接受社会监督。6月17日,省政府网站公开发布了省发展改革委、商务厅等24个省级主要行政执法部门的52个问题清单和整改时限,21个市(州)也公开发布了440个部门的945个问题清单和整改时限。承诺整改活动有效解决了一批群众最不满意的突出问题,如“异地就医即时结算”、“专利纠纷调处时间较长”等。2014年底国家统计局四川调查总队以第三方身份独立进行的群众满意度调查结果显示,大多数群众对行政执法部门梳理出的依法行政突出问题及整改情况表示认可。

      深化学法活动,把法治信仰永驻心中

      习近平同志指出,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依法办事,带头遵守法律,牢固确立法律红线不能触碰、法律底线不能逾越的观念,不能行使依法不该由自己行使的权力,更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为了增强政府组成人员依法用权的意识和能力,省政府2013年建立了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当年开展了24次学法活动。2014年继续加快了学法频率,全年开展了31次学法活动;拓展了学法范围,学习了33部法律、2部行政法规和2个国际公约。2014年底,又印发了《关于深化政府常务会议学法活动的意见》,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每月开展常务会议学法活动不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20分钟;要把学习宪法放在首位,深入学习与政府履行职责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要引入案例教学以案说法,增强学习效果;要落实保障措施,把政府常务会议学法活动开展情况纳入依法行政工作考核。最终目的,就是要通过坚持不懈开展学法活动,使各级领导干部成为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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