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再次提高大学生村干部补贴标准
民族地区在上述基础上再增200元,年底考核合格的增发1个月补贴
9月12日,记者从省财政厅了解到,省委组织部、财政厅等6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调整大学生村干部补贴的通知》,明确自2014年8月起,我省大学生村干部工作生活补贴标准调整为:大专生每月2000元、本科生每月2200元、研究生每月2600元,分别较提标前增加500元、400元、400元。民族地区在此基础上再增加200元,对年底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增发1个月补贴。
这是继2011年调标后,我省再次调整大学生村干部补贴标准。(记者 陈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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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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