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14

四川省审计厅2013年查出违纪违规问题金额37.90亿元

  • 2014年07月29日 14时43分
  • 来源: 四川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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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播报
  •   28日,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在成都举行,会议听取了四川省审计厅厅长黄河所作的《关于四川省2013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下简称《报告》)。

      《报告》显示,2013年,审计厅完成审计项目120个,查出违纪违规问题金额37.90亿元,审计后增加财政收入21.70亿元;提出审计整改建议被采纳191条,促进建立健全规章制度32项。一年来,全省审计机关共移送涉嫌违法违规事项271件,移送人员137人,移送金额62亿元,其中,移送司法机关15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147件,移送有关部门109件。

      《报告》对如何进一步加强财政预算管理工作提出了意见,“首先要严肃财经纪律、强化财政运行管理,切实做到依法行政、依法理财。”黄河介绍说,下一步将强化预算单位及其负责人遵守财经法纪的意识和主体责任,严格责任追究。强化预算管理控制,严格财政收入征管,硬化支出预算约束,控制行政运转支出。建立健全覆盖所有政府性资金和财政运行全过程的监督机制,完善财政信息公开制度,切实保障公众的监督权。严肃查处违反财政纪律行为,遏制失职渎职和腐败问题。加强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

      此外,全省还将全面清理整合专项资金,调整优化资金功能定位,明确划定资金边界范围,形成“投向集中、重点突出、结构优化,分配科学”的专项资金管理格局。优化转移支付结构,将适合市县统筹管理的专项转移支付改为一般性转移支付或定向财力转移支付,赋予市县项目确定权、资金分配权和管理责任;根据中央统一安排部署,组织开展省与市县事权范围和支出责任的清理划分工作,推进建立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

      《报告》还建议强化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加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监管,健全投资领域法规体系,完善责任追究机制。切实规范政府投资建设行为,将BT、BOT、EPC、建设项目代建制等多种新型融资、建设管理方式纳入法规制度约束范围。强化问责机制,严肃查处投资决策失误、监管履职不到位和随意超概算、规避招投标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政府资金规范、安全、高效使用。健全人大、政协和社会舆论监督机制,完善政府投资项目信息公示制度,加大投资领域违纪违规问题的公告力度,引导建设市场公平竞争、规范运行。(记者 董焦 陈淋)
    责任编辑: 张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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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审计厅2013年查出违纪违规问题金额37.90亿元

  • 2014年07月29日 14时43分
  • 来源: 四川新闻网
  •   28日,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在成都举行,会议听取了四川省审计厅厅长黄河所作的《关于四川省2013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下简称《报告》)。

      《报告》显示,2013年,审计厅完成审计项目120个,查出违纪违规问题金额37.90亿元,审计后增加财政收入21.70亿元;提出审计整改建议被采纳191条,促进建立健全规章制度32项。一年来,全省审计机关共移送涉嫌违法违规事项271件,移送人员137人,移送金额62亿元,其中,移送司法机关15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147件,移送有关部门109件。

      《报告》对如何进一步加强财政预算管理工作提出了意见,“首先要严肃财经纪律、强化财政运行管理,切实做到依法行政、依法理财。”黄河介绍说,下一步将强化预算单位及其负责人遵守财经法纪的意识和主体责任,严格责任追究。强化预算管理控制,严格财政收入征管,硬化支出预算约束,控制行政运转支出。建立健全覆盖所有政府性资金和财政运行全过程的监督机制,完善财政信息公开制度,切实保障公众的监督权。严肃查处违反财政纪律行为,遏制失职渎职和腐败问题。加强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

      此外,全省还将全面清理整合专项资金,调整优化资金功能定位,明确划定资金边界范围,形成“投向集中、重点突出、结构优化,分配科学”的专项资金管理格局。优化转移支付结构,将适合市县统筹管理的专项转移支付改为一般性转移支付或定向财力转移支付,赋予市县项目确定权、资金分配权和管理责任;根据中央统一安排部署,组织开展省与市县事权范围和支出责任的清理划分工作,推进建立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

      《报告》还建议强化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加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监管,健全投资领域法规体系,完善责任追究机制。切实规范政府投资建设行为,将BT、BOT、EPC、建设项目代建制等多种新型融资、建设管理方式纳入法规制度约束范围。强化问责机制,严肃查处投资决策失误、监管履职不到位和随意超概算、规避招投标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政府资金规范、安全、高效使用。健全人大、政协和社会舆论监督机制,完善政府投资项目信息公示制度,加大投资领域违纪违规问题的公告力度,引导建设市场公平竞争、规范运行。(记者 董焦 陈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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