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14

三年时间 恢复提升灾区生态功能

  • 2013年07月25日 00时00分
  • 来源: 四川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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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播报
  •  

      --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专项规划解读(四)

      灾区的生态环境重要而又脆弱。《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生态环境修复专项规划》(以下简称《环境修复专规》)提出,用三年时间,全面恢复受损林草植被和大熊猫栖息地,恢复提升灾区生态功能。

      对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延伸到灾区产业发展。《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土地利用专项规划》(以下简称《土地利用专规》)提出,将充分考虑灾区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引导各类用地合理布局。

      近自然原则

      灾区生态环境恢复到“原生态”

      灾区的生态环境有多重要?“这里是大熊猫的家、长江上游的生态屏障。”省林业厅副厅长郭亨孝这样介绍。

      作为大熊猫栖息地核心区,这里有全球30%以上的野生大熊猫。与此同时,灾区地处长江上游,植被平均覆盖率达85%,利于涵养水源、保持水土,在维护长江流域生态安全领域的作用不可替代。

      由此,恢复自然生态系统、保护大熊猫等珍稀物种成为《环境修复专规》提出的生态环境修复重点。未来三年中,我省将加快修复震损林地、草地、湿地等自然生态系统;加快修复受损大熊猫栖息地生态环境,恢复重建大熊猫基因交流走廊带和生态适应性放归基地;加强对川金丝猴等珍稀濒危动植物拯救性保护,建立珙桐等珍贵树种种质资源基因保存库。

      近自然恢复,是修复过程中贯彻始终的原则。“就是要让灾区生态环境,恢复到原生、自然的状态。”郭亨孝介绍,将在最大程度上遵循自然规律,减少人为因素对当地生态链的干扰,避免产生新的自然灾害或生态变化。

      在震损林地植被、大熊猫栖息地恢复中,《环境修复专规》提出一般受灾区域都将采取封山等自然恢复形式,对严重受损或直接损毁地区则辅之以人工植苗等方式。“在植被种类、布局等方面,人工修复将坚持‘原貌重现’准则。”

      生态旅游业

      成为灾区产业发展首选

      修复生态环境,将为生态产业提供“生长”条件;而要巩固修复成果,也需要生态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土地利用专规》从灾区土地利用角度,部署了灾区生态产业发展。

      灾区哪些地方适合发展产业?省国土资源厅总规划师王浩介绍,在灾区,减少对生态环境影响是其中最重要标尺。正是基于资源环境承载评价,《土地利用专规》将灾区划分为重点重建区、适度重建区和生态重建区。三者比例分别占灾区面积的16.36%、43.69%、39.95%。

      重点重建区以平坝为主,是城镇村建设及产业园区以及公路、铁路等工程主要选址地区。适度重建区和生态重建区多为山地,将以生态恢复为重,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规模,“适度重建区和生态重建区的所有新增产业用地需求,都将以飞地园区形式,安排在重点重建区。”王浩介绍。

      灾区要发展什么产业?生态旅游业成为首选。《土地利用专规》提出,按照把旅游业作为灾区恢复重建先导产业的思路,恢复旅游基础设施,构建大熊猫生态旅游区、茶马古道历史文化旅游带、川西民俗文化旅游带、高山峡谷自然风光旅游带。《土地利用专规》安排新增旅游设施及其他用地425公顷,其中重灾区340公顷。

      对环境造成影响的工矿企业,将在土地利用方面受到严格限制。《土地利用专规》仅支持少量具有比较优势的工矿企业恢复重建,共安排新增独立工矿用地85公顷,其中重灾区13公顷。

      今日解读

      《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生态环境修复专项规划》《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防灾减灾专项规划》《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土地利用专项规划》《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规划》

      生态环境修复目标

      用三年时间完成受损林地植被恢复74.0万亩、大熊猫栖息地修复24.87万亩、草地植被修复34.7万亩,生态保护设施及能力得到恢复。国控、省控断面水质达到水环境功能区标准要求,空气质量年日均值达到二级标准,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在控制范围内。

      防灾减灾目标

      用三年时间,恢复完善自然灾害监测预警预报和自然灾害应急管理技术平台,加强自然灾害监测预警预报体系、自然灾害分析评估能力建设,加强防灾减灾人才队伍和应急专业装备建设,加强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增强公众对灾害风险的防范意识,全面提升防灾减灾救灾综合能力。

      土地利用目标

      优化灾区国土空间格局。结合灾情及地质灾害调查评估,以及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突出安全优先、适宜为主,引导恢复重建安全选址、科学布局,合理利用灾区土地资源,不断优化国土空间格局。

      保障灾后重建必需建设用地。安排临时用地471公顷,其中重灾区342公顷。安排城镇、村庄、基础设施等各类新增建设用地10200公顷,其中重灾区7400公顷。

      大力推进土地综合整治。整理复垦损毁农用地100629公顷,其中重灾区安排68754公顷。整理复垦损毁和废弃建设用地13000公顷,其中重灾区9000公顷。优先安排和实施灾区各类土地整治项目,切实增加耕地面积,确保灾后重建新增建设用地实现耕地“占补平衡”。

      推进生态保护与修复。积极推进地质灾害治理、矿山复绿、土地生态保护与修复等整治工程,恢复和改善区域生态环境。

      地质灾害防治目标

      通过规划实施,用三年时间建立和完善群专结合的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网络,建设乡村地质灾害应急避险场所,储备应急物资,开展避让搬迁、排危除险、工程治理及综合整治,提升防灾能力和专业队伍应急处置水平,健全和完善地震灾区地质灾害防治体系,提高防灾减灾能力和意识,最大限度避免地质灾害对灾区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威胁。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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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年时间 恢复提升灾区生态功能

  • 2013年07月25日 00时00分
  • 来源: 四川日报
  •  

      --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专项规划解读(四)

      灾区的生态环境重要而又脆弱。《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生态环境修复专项规划》(以下简称《环境修复专规》)提出,用三年时间,全面恢复受损林草植被和大熊猫栖息地,恢复提升灾区生态功能。

      对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延伸到灾区产业发展。《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土地利用专项规划》(以下简称《土地利用专规》)提出,将充分考虑灾区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引导各类用地合理布局。

      近自然原则

      灾区生态环境恢复到“原生态”

      灾区的生态环境有多重要?“这里是大熊猫的家、长江上游的生态屏障。”省林业厅副厅长郭亨孝这样介绍。

      作为大熊猫栖息地核心区,这里有全球30%以上的野生大熊猫。与此同时,灾区地处长江上游,植被平均覆盖率达85%,利于涵养水源、保持水土,在维护长江流域生态安全领域的作用不可替代。

      由此,恢复自然生态系统、保护大熊猫等珍稀物种成为《环境修复专规》提出的生态环境修复重点。未来三年中,我省将加快修复震损林地、草地、湿地等自然生态系统;加快修复受损大熊猫栖息地生态环境,恢复重建大熊猫基因交流走廊带和生态适应性放归基地;加强对川金丝猴等珍稀濒危动植物拯救性保护,建立珙桐等珍贵树种种质资源基因保存库。

      近自然恢复,是修复过程中贯彻始终的原则。“就是要让灾区生态环境,恢复到原生、自然的状态。”郭亨孝介绍,将在最大程度上遵循自然规律,减少人为因素对当地生态链的干扰,避免产生新的自然灾害或生态变化。

      在震损林地植被、大熊猫栖息地恢复中,《环境修复专规》提出一般受灾区域都将采取封山等自然恢复形式,对严重受损或直接损毁地区则辅之以人工植苗等方式。“在植被种类、布局等方面,人工修复将坚持‘原貌重现’准则。”

      生态旅游业

      成为灾区产业发展首选

      修复生态环境,将为生态产业提供“生长”条件;而要巩固修复成果,也需要生态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土地利用专规》从灾区土地利用角度,部署了灾区生态产业发展。

      灾区哪些地方适合发展产业?省国土资源厅总规划师王浩介绍,在灾区,减少对生态环境影响是其中最重要标尺。正是基于资源环境承载评价,《土地利用专规》将灾区划分为重点重建区、适度重建区和生态重建区。三者比例分别占灾区面积的16.36%、43.69%、39.95%。

      重点重建区以平坝为主,是城镇村建设及产业园区以及公路、铁路等工程主要选址地区。适度重建区和生态重建区多为山地,将以生态恢复为重,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规模,“适度重建区和生态重建区的所有新增产业用地需求,都将以飞地园区形式,安排在重点重建区。”王浩介绍。

      灾区要发展什么产业?生态旅游业成为首选。《土地利用专规》提出,按照把旅游业作为灾区恢复重建先导产业的思路,恢复旅游基础设施,构建大熊猫生态旅游区、茶马古道历史文化旅游带、川西民俗文化旅游带、高山峡谷自然风光旅游带。《土地利用专规》安排新增旅游设施及其他用地425公顷,其中重灾区340公顷。

      对环境造成影响的工矿企业,将在土地利用方面受到严格限制。《土地利用专规》仅支持少量具有比较优势的工矿企业恢复重建,共安排新增独立工矿用地85公顷,其中重灾区13公顷。

      今日解读

      《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生态环境修复专项规划》《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防灾减灾专项规划》《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土地利用专项规划》《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规划》

      生态环境修复目标

      用三年时间完成受损林地植被恢复74.0万亩、大熊猫栖息地修复24.87万亩、草地植被修复34.7万亩,生态保护设施及能力得到恢复。国控、省控断面水质达到水环境功能区标准要求,空气质量年日均值达到二级标准,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在控制范围内。

      防灾减灾目标

      用三年时间,恢复完善自然灾害监测预警预报和自然灾害应急管理技术平台,加强自然灾害监测预警预报体系、自然灾害分析评估能力建设,加强防灾减灾人才队伍和应急专业装备建设,加强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增强公众对灾害风险的防范意识,全面提升防灾减灾救灾综合能力。

      土地利用目标

      优化灾区国土空间格局。结合灾情及地质灾害调查评估,以及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突出安全优先、适宜为主,引导恢复重建安全选址、科学布局,合理利用灾区土地资源,不断优化国土空间格局。

      保障灾后重建必需建设用地。安排临时用地471公顷,其中重灾区342公顷。安排城镇、村庄、基础设施等各类新增建设用地10200公顷,其中重灾区7400公顷。

      大力推进土地综合整治。整理复垦损毁农用地100629公顷,其中重灾区安排68754公顷。整理复垦损毁和废弃建设用地13000公顷,其中重灾区9000公顷。优先安排和实施灾区各类土地整治项目,切实增加耕地面积,确保灾后重建新增建设用地实现耕地“占补平衡”。

      推进生态保护与修复。积极推进地质灾害治理、矿山复绿、土地生态保护与修复等整治工程,恢复和改善区域生态环境。

      地质灾害防治目标

      通过规划实施,用三年时间建立和完善群专结合的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网络,建设乡村地质灾害应急避险场所,储备应急物资,开展避让搬迁、排危除险、工程治理及综合整治,提升防灾能力和专业队伍应急处置水平,健全和完善地震灾区地质灾害防治体系,提高防灾减灾能力和意识,最大限度避免地质灾害对灾区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威胁。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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