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14

走向“全覆盖”的我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

  • 2012年07月23日 00时00分
  • 来源: 四川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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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播报
  •   聚焦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

      数据点击

      ●截至今年5月底,全省两项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787.4万人,已有691.9万人按月领取养老金

      ●7月1日起,新农保和城居保分别新增54个和56个试点县,两项制度全覆盖工作启动实施

      ●扩大城乡群众受惠面,涉及人数约1500万人

      今年7月1日,一条惠及万千巴蜀城乡群众的好消息激荡人心。以新农保和城居保制度的全覆盖为标志,老百姓千百年来“养老不发愁”的期盼终成现实,我省已全面步入了“老有所养”时代。

      千百年来,“养儿防老”是农村群众无可奈何的唯一选择;在城镇,未就业人员以及就业不稳定无法纳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居民,缺乏制度性养老保障,成为社会养老保险“安全网”的最后一块“漏洞”。

      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从本月1日起,我省原未实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54个县(市、区)和未实施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56个县(市、区),都将纳入这两项保险制度实施范围,惠及城乡群众约1500万人。至此,我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已实现制度全覆盖。

      这一刻的到来,凝聚了省委、省政府的深情关爱,凝结了四川人社系统广大职工的辛劳和汗水。两年多来,一场以“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体系”为目标的民生战役在巴蜀山水间打响,一次次充满挑战和创新的尝试铭记百姓心间。

      一张张小小的存折,承载着城乡群众养老无忧的梦想,带来的是看得见摸得着的幸福。从2009年底开始,我省首批启动金堂等21个新农保试点县;次年,我省全部藏区县和安县等16个内地县被列入试点县;去年7月,隆昌等60个县启动第三批新农保试点,同时启动的还有上百个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县。两项制度试点县总数去年已分别达到127个和125个,其中藏区、彝区县全部实现制度全覆盖。

      下好民生“一盘棋”,我省成立了由省领导任组长,15个省级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将参保人数等指标纳入民生工程目标任务,自上而下签订责任书,形成了层层抓落实的责任链条。

      千方百计调动广大群众参保积极性,我省着力在制度吸引力上下功夫。因地制宜探索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将新农保缴费档次由原来的5个档次(100-500元)调整为10个档次(100-1000元),将政府最高缴费补贴标准由45元提高到70元,同时使新农保和城居保在参保缴费档次、政府补贴待遇计发等标准上保持了一致,为今后两项制度的合并实施留下了接口。在各地,先后有盐边县等8个试点县自主提高了基础养老金标准;江油市等9个试点县设立了基础养老金激励政策;南部县等13个试点县增设了缴费档次,最高达到3000元。此外,我省还在全国率先将60周岁以上的农村和城镇老年低保对象全部纳入制度覆盖范围。

      为实现近距离服务参保群众,各地夯实基层经办服务平台,加大经费投入,落实经办场地,推进网络建设。超过半数试点县单独设立了农保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局);试点县县级经办机构先后新增编制676人、乡镇新增经办人员1350人,服务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此外,全省各地开展了声势浩大、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特别是通过已参保群众得实惠的鲜活故事,让越来越多的城乡群众认识到社会保险制度的优越性,参保积极性明显提高,纷纷由过去的“要我参保”转变为“我要参保”。

      我省全面步入“老有所养”时代

      ——对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叶壮

      问:实现新农保和城居保制度全覆盖的意义是什么?

      答:我省新农保和城居保两项试点工作开展以来,政策效果日益显现,受到了全省广大人民群众的热烈拥护。今年7月1日,两项制度在我省实现全覆盖,标志着我省统筹城乡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也标志着我省全面进入了“老有所养”时代。两项保险覆盖的人群大都是低收入群体,把公共资源更多地向他们倾斜,有利于缩小收入分配差距,有利于增进群众福祉,有利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有利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今年推进全覆盖,充分彰显了省委、省政府落实科学发展观、践行以人为本理念、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坚强决心,对实施我省“两化”互动、统筹城乡发展战略,也将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

      问:我省在实施两项制度试点工作中,有哪些特点?

      答:在试点工作中,结合省情实际,特别提出要做到“两个倾斜”:一是向民族地区、贫困地区倾斜。去年全省藏区、彝区已提前实现了两项制度全覆盖,全省85%以上的老少边穷地区纳入了覆盖范围。二是向低保对象和残疾人倾斜。考虑到低保对象是城乡居民中的困难群体,为促进我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与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救助、扶贫开发等制度协调发展、增强制度合力,我省自筹资金,于去年分两批先后将全省60周岁以上农村和城镇低保对象全部纳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同时,全省重度残疾人全部由政府代缴了最低档次的养老保险费。

      问:推进全覆盖,我省人社系统做好了哪些工作准备?

      答:从去年下半年开始,我们对非试点地区人员情况、年龄结构、参保情况等基础数据进行了全面摸底,督促各地认真搞好测算评估与资金安排,目前全覆盖所需配套资金已全部纳入各级财政预算。省级公共财政今年已预算安排10亿元,用于全面推进全覆盖。各市(州)结合实际,积极落实机构、人员、经费和场地设施,加强人员培训,规范业务经办,为全覆盖目标的实现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下一步,我们还将依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研究出台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新农保、城居保之间的转移衔接办法,确保参保群众在不同养老保险制度之间的有序流动。
    责任编辑: 雷晓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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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走向“全覆盖”的我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

  • 2012年07月23日 00时00分
  • 来源: 四川日报
  •   聚焦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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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今年5月底,全省两项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787.4万人,已有691.9万人按月领取养老金

      ●7月1日起,新农保和城居保分别新增54个和56个试点县,两项制度全覆盖工作启动实施

      ●扩大城乡群众受惠面,涉及人数约1500万人

      今年7月1日,一条惠及万千巴蜀城乡群众的好消息激荡人心。以新农保和城居保制度的全覆盖为标志,老百姓千百年来“养老不发愁”的期盼终成现实,我省已全面步入了“老有所养”时代。

      千百年来,“养儿防老”是农村群众无可奈何的唯一选择;在城镇,未就业人员以及就业不稳定无法纳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居民,缺乏制度性养老保障,成为社会养老保险“安全网”的最后一块“漏洞”。

      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从本月1日起,我省原未实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54个县(市、区)和未实施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56个县(市、区),都将纳入这两项保险制度实施范围,惠及城乡群众约1500万人。至此,我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已实现制度全覆盖。

      这一刻的到来,凝聚了省委、省政府的深情关爱,凝结了四川人社系统广大职工的辛劳和汗水。两年多来,一场以“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体系”为目标的民生战役在巴蜀山水间打响,一次次充满挑战和创新的尝试铭记百姓心间。

      一张张小小的存折,承载着城乡群众养老无忧的梦想,带来的是看得见摸得着的幸福。从2009年底开始,我省首批启动金堂等21个新农保试点县;次年,我省全部藏区县和安县等16个内地县被列入试点县;去年7月,隆昌等60个县启动第三批新农保试点,同时启动的还有上百个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县。两项制度试点县总数去年已分别达到127个和125个,其中藏区、彝区县全部实现制度全覆盖。

      下好民生“一盘棋”,我省成立了由省领导任组长,15个省级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将参保人数等指标纳入民生工程目标任务,自上而下签订责任书,形成了层层抓落实的责任链条。

      千方百计调动广大群众参保积极性,我省着力在制度吸引力上下功夫。因地制宜探索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将新农保缴费档次由原来的5个档次(100-500元)调整为10个档次(100-1000元),将政府最高缴费补贴标准由45元提高到70元,同时使新农保和城居保在参保缴费档次、政府补贴待遇计发等标准上保持了一致,为今后两项制度的合并实施留下了接口。在各地,先后有盐边县等8个试点县自主提高了基础养老金标准;江油市等9个试点县设立了基础养老金激励政策;南部县等13个试点县增设了缴费档次,最高达到3000元。此外,我省还在全国率先将60周岁以上的农村和城镇老年低保对象全部纳入制度覆盖范围。

      为实现近距离服务参保群众,各地夯实基层经办服务平台,加大经费投入,落实经办场地,推进网络建设。超过半数试点县单独设立了农保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局);试点县县级经办机构先后新增编制676人、乡镇新增经办人员1350人,服务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此外,全省各地开展了声势浩大、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特别是通过已参保群众得实惠的鲜活故事,让越来越多的城乡群众认识到社会保险制度的优越性,参保积极性明显提高,纷纷由过去的“要我参保”转变为“我要参保”。

      我省全面步入“老有所养”时代

      ——对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叶壮

      问:实现新农保和城居保制度全覆盖的意义是什么?

      答:我省新农保和城居保两项试点工作开展以来,政策效果日益显现,受到了全省广大人民群众的热烈拥护。今年7月1日,两项制度在我省实现全覆盖,标志着我省统筹城乡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也标志着我省全面进入了“老有所养”时代。两项保险覆盖的人群大都是低收入群体,把公共资源更多地向他们倾斜,有利于缩小收入分配差距,有利于增进群众福祉,有利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有利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今年推进全覆盖,充分彰显了省委、省政府落实科学发展观、践行以人为本理念、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坚强决心,对实施我省“两化”互动、统筹城乡发展战略,也将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

      问:我省在实施两项制度试点工作中,有哪些特点?

      答:在试点工作中,结合省情实际,特别提出要做到“两个倾斜”:一是向民族地区、贫困地区倾斜。去年全省藏区、彝区已提前实现了两项制度全覆盖,全省85%以上的老少边穷地区纳入了覆盖范围。二是向低保对象和残疾人倾斜。考虑到低保对象是城乡居民中的困难群体,为促进我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与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救助、扶贫开发等制度协调发展、增强制度合力,我省自筹资金,于去年分两批先后将全省60周岁以上农村和城镇低保对象全部纳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同时,全省重度残疾人全部由政府代缴了最低档次的养老保险费。

      问:推进全覆盖,我省人社系统做好了哪些工作准备?

      答:从去年下半年开始,我们对非试点地区人员情况、年龄结构、参保情况等基础数据进行了全面摸底,督促各地认真搞好测算评估与资金安排,目前全覆盖所需配套资金已全部纳入各级财政预算。省级公共财政今年已预算安排10亿元,用于全面推进全覆盖。各市(州)结合实际,积极落实机构、人员、经费和场地设施,加强人员培训,规范业务经办,为全覆盖目标的实现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下一步,我们还将依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研究出台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新农保、城居保之间的转移衔接办法,确保参保群众在不同养老保险制度之间的有序流动。
    责任编辑: 雷晓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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