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14

我省启动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 2012年04月12日 00时00分
  • 来源: 省政府办公厅
  • 【字体:
  • 播报
  •  
      4月11日,省政府召开全省启动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电视电话会议,副省长黄彦蓉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省政府副秘书长陈保明主持会议。四川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协调小组副组长及成员,成都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分管负责同志,在川学生饮用奶入围企业负责同志在成都主会场参加会议。

      此次学生营养计划补助对象为县以下(不含县城)农村义务教育学生,全省共有423.6万名学生可享受到营养膳食补助,占全省义务教育学生的47%。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天3元,每名学生一个学年可享受到600元的营养膳食补助,全省共需投入补助资金25亿元,还不包括食堂建设等财政资金投入。

      会议指出,各地在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时,一定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积极探索各具特色的供餐模式和供餐内容。学校在选择供餐模式时,有供餐能力的,应由本校食堂为学生提供就餐服务。对于没有食堂供餐能力的学校,提倡选择“鸡蛋、牛奶、水果”等供餐模式;如果地理位置相对集中,交通便利,也可由县级有关部门批准后,由学校向具备资质的餐饮企业、单位集体食堂购买供餐服务。同时,要根据当地农副产品、民族饮食习惯等特点,按照卫生、营养、热乎、可口的标准,确定合适的供餐内容,主要包括完整的午餐,提供蛋、奶、肉、蔬菜水果等加餐或课间餐。

      会议强调,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和试点学校一定要把食品安全放在首要的、重中之重的位置。凡是进入学校的大宗食品,必须坚持政府统一采购的原则。对于实施蛋奶供餐模式的,必须按照省公布的学生奶定点企业名单,实行政府统一采购,各地严禁向未入围学生饮用奶和无学生饮用奶资格的企业采购。各市(州)建立鸡蛋定点企业准入退出机制,确定鸡蛋定点企业准入名单,并建立监管机制。按照要求,进入学校食堂的食品及原材料必须做好登记,要定期公布采购物品的数量、价格等情况,接受学生、教师和家长监督。实行学校负责人陪餐制度,学校校长或学校管理人员轮流陪餐(餐费自理),并做好陪餐记录。

      会议要求,各级政府要千方百计筹措资金、加强监管、确保资金安全。学生营养计划的专项补助资金要足额用于为学生提供等值优质的食品,不得直接发放给学生个人和家长,严禁用于补贴教职工伙食和其他学校公用经费支出,严禁克扣、截留、挤占和挪用资金。县学生营养办将统一制发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用餐券,并与学校饭菜票严格区分,不流通、不兑换、不现金补偿,只能用于食堂购买饭菜,补充学生营养,并要求食堂凭专用餐券与学校结算、学校凭专用餐券与县支付中心结算。对违反相关规定,造成挪用、贪污营养改善计划资金,或管理不善造成资金未能补助学生的,将严肃追究其责任。
    责任编辑: 张竞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我省启动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 2012年04月12日 00时00分
  • 来源: 省政府办公厅
  •  
      4月11日,省政府召开全省启动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电视电话会议,副省长黄彦蓉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省政府副秘书长陈保明主持会议。四川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协调小组副组长及成员,成都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分管负责同志,在川学生饮用奶入围企业负责同志在成都主会场参加会议。

      此次学生营养计划补助对象为县以下(不含县城)农村义务教育学生,全省共有423.6万名学生可享受到营养膳食补助,占全省义务教育学生的47%。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天3元,每名学生一个学年可享受到600元的营养膳食补助,全省共需投入补助资金25亿元,还不包括食堂建设等财政资金投入。

      会议指出,各地在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时,一定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积极探索各具特色的供餐模式和供餐内容。学校在选择供餐模式时,有供餐能力的,应由本校食堂为学生提供就餐服务。对于没有食堂供餐能力的学校,提倡选择“鸡蛋、牛奶、水果”等供餐模式;如果地理位置相对集中,交通便利,也可由县级有关部门批准后,由学校向具备资质的餐饮企业、单位集体食堂购买供餐服务。同时,要根据当地农副产品、民族饮食习惯等特点,按照卫生、营养、热乎、可口的标准,确定合适的供餐内容,主要包括完整的午餐,提供蛋、奶、肉、蔬菜水果等加餐或课间餐。

      会议强调,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和试点学校一定要把食品安全放在首要的、重中之重的位置。凡是进入学校的大宗食品,必须坚持政府统一采购的原则。对于实施蛋奶供餐模式的,必须按照省公布的学生奶定点企业名单,实行政府统一采购,各地严禁向未入围学生饮用奶和无学生饮用奶资格的企业采购。各市(州)建立鸡蛋定点企业准入退出机制,确定鸡蛋定点企业准入名单,并建立监管机制。按照要求,进入学校食堂的食品及原材料必须做好登记,要定期公布采购物品的数量、价格等情况,接受学生、教师和家长监督。实行学校负责人陪餐制度,学校校长或学校管理人员轮流陪餐(餐费自理),并做好陪餐记录。

      会议要求,各级政府要千方百计筹措资金、加强监管、确保资金安全。学生营养计划的专项补助资金要足额用于为学生提供等值优质的食品,不得直接发放给学生个人和家长,严禁用于补贴教职工伙食和其他学校公用经费支出,严禁克扣、截留、挤占和挪用资金。县学生营养办将统一制发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用餐券,并与学校饭菜票严格区分,不流通、不兑换、不现金补偿,只能用于食堂购买饭菜,补充学生营养,并要求食堂凭专用餐券与学校结算、学校凭专用餐券与县支付中心结算。对违反相关规定,造成挪用、贪污营养改善计划资金,或管理不善造成资金未能补助学生的,将严肃追究其责任。
    责任编辑: 张竞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单位: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运行维护单位:中国电信四川公司
  • 微信
  • 微博
  • 客户端
  • 头条号
  • 手机版 电脑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