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优美示范机关打破“终身制” 实行动态管理
《通知》要求,各市(州)、省直各部门(单位)要结合机关实际抓紧制定涵盖机关效能、办公纪律、着装仪表、环境卫生、安全管理等方面的制度规范。针对机关建设管理中存在的“顽疾”、“顽症”进行全面整治,并通过突击检查、通报公示、限期整改等手段,把制度管理落到实处。
为发挥先进典型的引导作用,进一步深化示范工程建设,《通知》要求,各市(州)、省直各部门(单位)要对“环境优美示范机关”实行动态管理,打破“终身制”。
为完善长效机制、推进常态治理,《通知》要求认真抓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机关”活动总体规划,市(州)、县(区)直机关、省直各部门(单位)应在8月20日前完成编制工作。要进一步完善政策和制度保障机制,要着力解决常态化管理机制问题,确保“进机关”活动管理“有机构、有人员、有经费”。 (记者 李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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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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