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就《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
此前,《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草案)》已经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一次审议。接下来,还将开展大量调研和专题座谈会,广泛征求群众意见,上下结合,全省联动,形成合力,集中民智,提高立法质量。
成都市人大代表李玉兰认为,餐厨垃圾管理首次进入地方性法规,是一大亮点,但在具体处罚中,对生产地沟油的流动作战摊贩如何处罚,应特别明确,建议将餐厨垃圾收运、处置纳入政府特许经营管理。
许多代表都指出,《条例》与每个人息息相关,因此操作性非常重要,宣传教育、社会监督等内容都应加强。黄志强代表则认为,社会监督应建立长效机制来保证,比如鼓励社会参与的条款中,可加入奖励性规定,赏罚分明,同时,违规处理可考虑通过做义工等方式解决。
针对近期成都露天焚烧秸秆等问题,成都市城管局相关负责人建议,在《条例》乡村容貌的条款中,增添“无露天焚烧秸秆和垃圾现象”。成都市交管局相关负责人建议,在施工现场容貌的条款中要求,上路行驶的运渣车辆不得超过载渣量。 (记者 刘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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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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