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在四川东阳沟省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内实施四川省青川县东阳水库工程的公示

  • 2021年02月08日 08时10分
  • 来源: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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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为解决青川县3个乡镇农业灌溉、乡村供水问题,经青川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青川县水利水电工程建设事务中心拟在四川东阳沟省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内实施四川省青川县东阳水库工程,共需永久占用自然保护区土地不超过14.4355hm2,建设内容为水库淹没区。

    目前,该工程对四川东阳沟省级自然保护区自然资源、自然生态系统和主要保护对象影响评价等前期工作已经完成。工程业主青川县水利水电工程建设事务中心承诺将严格按照国家和四川省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生物多样性影响评价报告的要求,在工程运营期间采取严格的自然生态保护措施。

    四川省青川县东阳水库工程的运营涉及四川东阳沟省级自然保护区以及社会公众的利益,为体现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接受社会公众对我省自然保护区管理工作的监督,维护四川省青川县东阳水库工程利益相关者的权益,现特对该工程意向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来信、来电或来访,对该工程发表意见、建议或反映问题。

    本工程相关资料可在四川省林业和草原网站政务公开“公告公示”栏查阅。

    (网址:http://lcj.sc.gov.cn/scslyt/gsgg/nlist.shtml)

    一、公示日期:2021年2月7日-2021年2月24日(10个工作日)

    二、受理电话、电子邮件地址和通信地址:

    1.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

    电话(传真):028-87505339

    电子邮件:365219155@qq.com

    通讯地址:成都市人民北路一段15号(邮编:610082)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自然保护地管理处

    2.广元市林业局

    电话(传真):0839-3238962

    电子邮件:25105603@qq.com

    通讯地址:广元市利州区米仓路8号(邮编:628000)

    广元市林业局保护地和湿地管理科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1年2月7日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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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对在四川东阳沟省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内实施四川省青川县东阳水库工程的公示

  • 2021年02月08日 08时10分
  • 来源: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网站
  • 为解决青川县3个乡镇农业灌溉、乡村供水问题,经青川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青川县水利水电工程建设事务中心拟在四川东阳沟省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内实施四川省青川县东阳水库工程,共需永久占用自然保护区土地不超过14.4355hm2,建设内容为水库淹没区。

    目前,该工程对四川东阳沟省级自然保护区自然资源、自然生态系统和主要保护对象影响评价等前期工作已经完成。工程业主青川县水利水电工程建设事务中心承诺将严格按照国家和四川省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生物多样性影响评价报告的要求,在工程运营期间采取严格的自然生态保护措施。

    四川省青川县东阳水库工程的运营涉及四川东阳沟省级自然保护区以及社会公众的利益,为体现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接受社会公众对我省自然保护区管理工作的监督,维护四川省青川县东阳水库工程利益相关者的权益,现特对该工程意向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来信、来电或来访,对该工程发表意见、建议或反映问题。

    本工程相关资料可在四川省林业和草原网站政务公开“公告公示”栏查阅。

    (网址:http://lcj.sc.gov.cn/scslyt/gsgg/nlist.shtml)

    一、公示日期:2021年2月7日-2021年2月24日(10个工作日)

    二、受理电话、电子邮件地址和通信地址:

    1.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

    电话(传真):028-87505339

    电子邮件:365219155@qq.com

    通讯地址:成都市人民北路一段15号(邮编:610082)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自然保护地管理处

    2.广元市林业局

    电话(传真):0839-3238962

    电子邮件:25105603@qq.com

    通讯地址:广元市利州区米仓路8号(邮编:628000)

    广元市林业局保护地和湿地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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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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