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度乡村振兴带动标杆企业评审结果的公示

  • 2021年11月16日 10时40分
  • 来源: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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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按照《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工业和信息化助推乡村振兴工作分工方案》(川经信办函〔2021〕206号)、《关于征集2021年度乡村振兴带动标杆企业的通知》(川经信办函〔2021〕286号)要求,经企业自主申报、地方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初核推荐、专家评审,现将2021年度乡村振兴带动标杆企业评审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1年11月15日—2021年11月19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各部门、各单位和个人均可以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经济和信息化厅反映问题,涉及干部违法违纪的问题向经济和信息化厅直属机关纪委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需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署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成都市人民东路66号,邮编:610015)

    联系电话:

    028-87652632(经济和信息化厅企业处)

    干部违法违纪问题举报电话:

    028-86262834(经济和信息化厅直属机关纪委)

    附件:2021年度乡村振兴带动标杆企业公示名单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1年11月15日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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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21年度乡村振兴带动标杆企业评审结果的公示

  • 2021年11月16日 10时40分
  • 来源: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网站
  • 按照《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工业和信息化助推乡村振兴工作分工方案》(川经信办函〔2021〕206号)、《关于征集2021年度乡村振兴带动标杆企业的通知》(川经信办函〔2021〕286号)要求,经企业自主申报、地方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初核推荐、专家评审,现将2021年度乡村振兴带动标杆企业评审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1年11月15日—2021年11月19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各部门、各单位和个人均可以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经济和信息化厅反映问题,涉及干部违法违纪的问题向经济和信息化厅直属机关纪委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需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署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成都市人民东路66号,邮编:610015)

    联系电话:

    028-87652632(经济和信息化厅企业处)

    干部违法违纪问题举报电话:

    028-86262834(经济和信息化厅直属机关纪委)

    附件:2021年度乡村振兴带动标杆企业公示名单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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