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2-04

关于公开征集四川省人民政府2021年立法项目建议的公告

  • 2020年09月04日 19时13分
  • 来源: 司法厅
  • 【字体:
  •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以良法促善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表达权,加快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四川省人民政府2021年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立法项目建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集对象

    广大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征集内容

    四川省人民政府2021年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立法项目建议。

    三、征集要求

    立法建议项目应当写明立法项目的名称,立法的必要性、可行性,立法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或拟规范的主要内容,有条件的可附文本初稿或相关资料。

    四、征集时间

    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0月5日止。

    五、提交方式

    立法建议项目以信件、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并注明单位、姓名、通讯地址、联系方式。信件应在信封上注明“2021年立法建议项目”,邮寄至:成都市上翔街24号四川省司法厅法治调研处,邮编:610015;电子邮件请发送至:scfz66@126.com。

    特此公告。

    四川省司法厅

    2020年9月4日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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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公开征集四川省人民政府2021年立法项目建议的公告

  • 2020年09月04日 19时13分
  • 来源: 司法厅
  •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以良法促善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表达权,加快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四川省人民政府2021年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立法项目建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集对象

    广大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征集内容

    四川省人民政府2021年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立法项目建议。

    三、征集要求

    立法建议项目应当写明立法项目的名称,立法的必要性、可行性,立法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或拟规范的主要内容,有条件的可附文本初稿或相关资料。

    四、征集时间

    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0月5日止。

    五、提交方式

    立法建议项目以信件、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并注明单位、姓名、通讯地址、联系方式。信件应在信封上注明“2021年立法建议项目”,邮寄至:成都市上翔街24号四川省司法厅法治调研处,邮编:610015;电子邮件请发送至:scfz66@126.com。

    特此公告。

    四川省司法厅

    2020年9月4日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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