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14

2018年下半年“8·8”九寨沟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跟踪审计结果公告

  • 2019年06月13日 16时21分
  • 来源: 审计厅
  • 【字体:
  •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8·8”九寨沟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的工作部署,2018年9月至12月审计厅组织对受灾地区灾后恢复重建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进度推进总体情况

    根据省重建办直报系统数据反映,截至2018年末,纳入《“8·8”九寨沟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规划项目》的222个项目,累计开工218个,开工率98.20%;完工84个,完工率37.84%;完成投资35.10亿元,占规划总投资的29.80%。

    (二)重建资金筹集管理和使用情况

    根据财政厅提供的资料反映,截至2018年末,省财政会同相关部门共筹集“8·8”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资金42.45亿元,财政厅共分配下达灾区重建资金34.45亿元,其中:省本级8978.70万元、阿坝州本级19.02亿元、九寨沟县12.09亿元、若尔盖县4130万元、松潘县1.47亿元、绵阳市本级600万元、平武县5058.70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灾区各级党委、政府把灾后恢复重建作为一项中心工作来抓,团结带领灾区广大干部群众有力有序推进灾后恢复重建各项工作,切实保障灾后恢复重建进度和工程质量,重建资金和项目建设管理总体较为规范。

    二、跟踪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项目未按时完工和完成计划投资任务。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8·8”九寨沟地震灾后恢复重建2018年工作计划的通知》(川办函〔2018〕31号)下达的12月31日前需完成的完工和计划投资任务,因业主单位前期工作推进缓慢,主管部门和业主单位对施工条件变化引起的项目建设内容调整不及时、不到位等原因,审计抽查85个应完工的总规项目,实际完工63个,未按时完工项目22个,抽查44个在建总规项目,22个项目未完成年度计划投资任务,涉及未完成投资8.09亿元。

    (二)灾后重建资金管理使用方面的问题。

    一是部分项目拖欠工程款。15个项目业主存在拖欠工程相关款项的问题,涉及拖欠金额1.23亿元,如:平武县白马藏族乡地质灾害修复工程已于2018年5月开工,2018年11月底完工并完成竣工验收,验收意见为质量合格。截至2018年11月底,该项目未拨付工程进度款项。

    二是部分灾后重建资金下达与项目建设需求不匹配。截至2018年10月25日,九寨沟县财政局下达重建资金到72个解捆后灾后重建项目。经查,72个项目中实际对应未开工项目3个,在建项目49个,已完工项目20个。同时县财政局对剩余的53个解捆后灾后重建项目又没有安排灾后重建资金,53个项目中实际对应开工项目3个,在建项目37个,已完工项目13个。

    三是个别项目灾后重建资金管理不规范,超范围列支。如阿坝州公路管理局对G544线川主寺至九寨沟县城段灾后恢复重建工程建设资金,未进行专账核算,未实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管理。阿坝州南坪林业局在灾后重建恢复资金中列支误餐费2651元,使用灾后重建资金购买电脑、打印机,共计11450元。

    (三)项目业主履职履责存在的问题。

    一是部分项目质量、安全、变更管理等环节存在疏漏。九寨沟县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等12个项目,未针对工程特点制定现场质量、安全、进度、变更管理制度;九寨沟县漳扎镇小学恢复重建等6个项目,未制定现场管理人员岗位职责;部分灾后重建项目业主还存在未落实现场例会制度,未组织施工质量、安全隐患排查,未按规定履行变更手续等问题。

    二是部分项目合同管理不规范。部分项目已开工,但业主单位未与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签订合同。如九寨沟县地质灾害排危除险工程已完工,九寨沟景区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已施工完成施工合同金额的88%,部分项目还存在不按要求签订合同以及签约后又不按合同约定执行的情况。

    三是部分项目业主未履行招标人职责。审计抽查的28个政府采购项目有15个项目投标文件格式与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要求格式不符但未经招标业主审查。审计还发现9个项目投标人涉嫌串通投标的问题,已责成相关部门进一步核实处理。

    四是个别项目未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如九寨沟景区旅游环保厕所恢复重建项目(沟口至长海段)在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开工建设。九寨沟县敬老院已完成竣工验收,但未进行消防工程竣工验收。

    (四)施工、监理单位履职履约存在的问题。

    一是部分施工单位项目管理不规范。9个项目施工单位项目管理不规范,部分施工内容未按图施工,存在质量、安全隐患。如松潘县中藏医院急救中心项目施工单位存在部分隐蔽工程项目未编制资料,材料到场后未进行认质认价,土石方工程量无收方记录等问题。

    二是部分施工单位未按规定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如松潘县农村基础设施项目等3个灾后重建项目未按规定足额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三是部分项目监理单位隐蔽工程验收、质量检验批报验等环节未履行职责。12个项目的监理单位在隐蔽工程验收、质量检验批报验等环节未履行职责。如九寨沟县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项目的部分村寨已完成至屋面钢筋绑扎,相关检验批报验表监理单位虽已签字但未盖章,且隐蔽资料监理单位未签字盖章。

    (五)财评中心评审施工招标控制价的问题。

    审计发现,阿坝州、松潘县财政局未严格按照财政部有关规定及编审规程实施评审,财政评审质量存在风险。如松潘县财政局财评中心对川主寺镇区街道立面整治项目施工招标控制价进行评审,评审档案资料中未见该项目评审工作底稿、三级复核底稿,且该项目招标控制价评审结果还存在与设计施工图部分不符的问题,增加了工程投资。

    审计发现的上述问题,已按规定要求相关单位整改。

    三、审计建议

    一是灾区州县党委、政府作为灾后恢复重建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应进一步严格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执行和各专项实施方案的组织实施,扎实推进灾后恢复重建,确保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建总体目标和阶段性目标按期实现。

    二是灾区州县党委、政府应进一步强化灾后恢复重建项目投资控制和资金管理。统筹安排好各类重建资金,充分发挥包括捐赠资金在内的各类重建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是灾区州县政府应督促各业主单位和参建主体切实依法依约履职尽责,尤其在进入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全面开工和建设阶段,应更加注重项目精细化管理,紧紧围绕既定的项目工期、质量、安全、投资控制等目标,高质量、高效率地推进灾后恢复重建。灾区州县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依法依规履行行业监管职责,确保灾后重建项目质量安全,维护健康有序的建设市场环境。

    四是省级相关部门应结合各自职能职责和专项实施方案确定任务,做好时序安排和资金平衡工作,加大对灾区州县的人才、技术支持力度,帮助协调解决各专项方案实施中遇到的困难。

    责任编辑: 刘怡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2018年下半年“8·8”九寨沟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跟踪审计结果公告

  • 2019年06月13日 16时21分
  • 来源: 审计厅
  •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8·8”九寨沟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的工作部署,2018年9月至12月审计厅组织对受灾地区灾后恢复重建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进度推进总体情况

    根据省重建办直报系统数据反映,截至2018年末,纳入《“8·8”九寨沟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规划项目》的222个项目,累计开工218个,开工率98.20%;完工84个,完工率37.84%;完成投资35.10亿元,占规划总投资的29.80%。

    (二)重建资金筹集管理和使用情况

    根据财政厅提供的资料反映,截至2018年末,省财政会同相关部门共筹集“8·8”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资金42.45亿元,财政厅共分配下达灾区重建资金34.45亿元,其中:省本级8978.70万元、阿坝州本级19.02亿元、九寨沟县12.09亿元、若尔盖县4130万元、松潘县1.47亿元、绵阳市本级600万元、平武县5058.70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灾区各级党委、政府把灾后恢复重建作为一项中心工作来抓,团结带领灾区广大干部群众有力有序推进灾后恢复重建各项工作,切实保障灾后恢复重建进度和工程质量,重建资金和项目建设管理总体较为规范。

    二、跟踪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项目未按时完工和完成计划投资任务。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8·8”九寨沟地震灾后恢复重建2018年工作计划的通知》(川办函〔2018〕31号)下达的12月31日前需完成的完工和计划投资任务,因业主单位前期工作推进缓慢,主管部门和业主单位对施工条件变化引起的项目建设内容调整不及时、不到位等原因,审计抽查85个应完工的总规项目,实际完工63个,未按时完工项目22个,抽查44个在建总规项目,22个项目未完成年度计划投资任务,涉及未完成投资8.09亿元。

    (二)灾后重建资金管理使用方面的问题。

    一是部分项目拖欠工程款。15个项目业主存在拖欠工程相关款项的问题,涉及拖欠金额1.23亿元,如:平武县白马藏族乡地质灾害修复工程已于2018年5月开工,2018年11月底完工并完成竣工验收,验收意见为质量合格。截至2018年11月底,该项目未拨付工程进度款项。

    二是部分灾后重建资金下达与项目建设需求不匹配。截至2018年10月25日,九寨沟县财政局下达重建资金到72个解捆后灾后重建项目。经查,72个项目中实际对应未开工项目3个,在建项目49个,已完工项目20个。同时县财政局对剩余的53个解捆后灾后重建项目又没有安排灾后重建资金,53个项目中实际对应开工项目3个,在建项目37个,已完工项目13个。

    三是个别项目灾后重建资金管理不规范,超范围列支。如阿坝州公路管理局对G544线川主寺至九寨沟县城段灾后恢复重建工程建设资金,未进行专账核算,未实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管理。阿坝州南坪林业局在灾后重建恢复资金中列支误餐费2651元,使用灾后重建资金购买电脑、打印机,共计11450元。

    (三)项目业主履职履责存在的问题。

    一是部分项目质量、安全、变更管理等环节存在疏漏。九寨沟县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等12个项目,未针对工程特点制定现场质量、安全、进度、变更管理制度;九寨沟县漳扎镇小学恢复重建等6个项目,未制定现场管理人员岗位职责;部分灾后重建项目业主还存在未落实现场例会制度,未组织施工质量、安全隐患排查,未按规定履行变更手续等问题。

    二是部分项目合同管理不规范。部分项目已开工,但业主单位未与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签订合同。如九寨沟县地质灾害排危除险工程已完工,九寨沟景区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已施工完成施工合同金额的88%,部分项目还存在不按要求签订合同以及签约后又不按合同约定执行的情况。

    三是部分项目业主未履行招标人职责。审计抽查的28个政府采购项目有15个项目投标文件格式与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要求格式不符但未经招标业主审查。审计还发现9个项目投标人涉嫌串通投标的问题,已责成相关部门进一步核实处理。

    四是个别项目未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如九寨沟景区旅游环保厕所恢复重建项目(沟口至长海段)在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开工建设。九寨沟县敬老院已完成竣工验收,但未进行消防工程竣工验收。

    (四)施工、监理单位履职履约存在的问题。

    一是部分施工单位项目管理不规范。9个项目施工单位项目管理不规范,部分施工内容未按图施工,存在质量、安全隐患。如松潘县中藏医院急救中心项目施工单位存在部分隐蔽工程项目未编制资料,材料到场后未进行认质认价,土石方工程量无收方记录等问题。

    二是部分施工单位未按规定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如松潘县农村基础设施项目等3个灾后重建项目未按规定足额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三是部分项目监理单位隐蔽工程验收、质量检验批报验等环节未履行职责。12个项目的监理单位在隐蔽工程验收、质量检验批报验等环节未履行职责。如九寨沟县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项目的部分村寨已完成至屋面钢筋绑扎,相关检验批报验表监理单位虽已签字但未盖章,且隐蔽资料监理单位未签字盖章。

    (五)财评中心评审施工招标控制价的问题。

    审计发现,阿坝州、松潘县财政局未严格按照财政部有关规定及编审规程实施评审,财政评审质量存在风险。如松潘县财政局财评中心对川主寺镇区街道立面整治项目施工招标控制价进行评审,评审档案资料中未见该项目评审工作底稿、三级复核底稿,且该项目招标控制价评审结果还存在与设计施工图部分不符的问题,增加了工程投资。

    审计发现的上述问题,已按规定要求相关单位整改。

    三、审计建议

    一是灾区州县党委、政府作为灾后恢复重建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应进一步严格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执行和各专项实施方案的组织实施,扎实推进灾后恢复重建,确保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建总体目标和阶段性目标按期实现。

    二是灾区州县党委、政府应进一步强化灾后恢复重建项目投资控制和资金管理。统筹安排好各类重建资金,充分发挥包括捐赠资金在内的各类重建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是灾区州县政府应督促各业主单位和参建主体切实依法依约履职尽责,尤其在进入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全面开工和建设阶段,应更加注重项目精细化管理,紧紧围绕既定的项目工期、质量、安全、投资控制等目标,高质量、高效率地推进灾后恢复重建。灾区州县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依法依规履行行业监管职责,确保灾后重建项目质量安全,维护健康有序的建设市场环境。

    四是省级相关部门应结合各自职能职责和专项实施方案确定任务,做好时序安排和资金平衡工作,加大对灾区州县的人才、技术支持力度,帮助协调解决各专项方案实施中遇到的困难。

    责任编辑: 刘怡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单位: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运行维护单位:中国电信四川公司
  • 微信
  • 微博
  • 客户端
  • 头条号
  • 手机版 电脑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