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四川省社区医院建设合格机构名单的公示
我省2019年5月启动社区医院建设试点工作以来,各市(州)、县(市区)卫生健康部门及纳入试点的173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认真按照《社区医院基本标准》等有关文件要求,积极开展社区医院建设试点工作。根据《社区医院基本标准》和我省开展社区医试点的有关工作要求,10月以来,我委组织专家组对173家试点机构进行复核评价,确定了四川省社区医院建设合格机构名单,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9年11月27日-12月5日,期间若有异议,请有关单位以正式公函方式,将意见建议发送至指定邮箱。
邮 箱:592901063@qq.com
联系人: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基卫处 韦棠康、王婧博
电 话:028-86130851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
2019年11月27日
责任编辑:
雷晓琦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