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确定天府(四川)联合股权交易中心为我省唯一合法的区域性股权市场运营机构的通告

  • 2017年07月31日 11时22分
  • 来源: 省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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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发展区域性股权市场的通知》(国办发〔2017〕11号)相关要求,经省政府同意,确定天府(四川)联合股权交易中心为我省唯一合法的区域性股权市场运营机构。

      特此通告。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7月28日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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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确定天府(四川)联合股权交易中心为我省唯一合法的区域性股权市场运营机构的通告

  • 2017年07月31日 11时22分
  • 来源: 省政府办公厅
  •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发展区域性股权市场的通知》(国办发〔2017〕11号)相关要求,经省政府同意,确定天府(四川)联合股权交易中心为我省唯一合法的区域性股权市场运营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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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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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运行维护单位:中国电信四川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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