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2017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拟立项项目公示

  • 2017年07月10日 09时54分
  • 来源: 四川省财政厅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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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依据《财政部关于开展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办〔2017〕29号)、《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开展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工作的补充通知》(国农办〔2017〕18号)等文件,国家农发办安排我省2017年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项目1个,通过竞争立项方式选择,项目建设采取编制三年规划(2017-2019年)、分年度组织实施的方式。综合考虑成都平原和周边农业综合开发县的资源禀赋、区位优势、历史文化、产业聚集、生态环境、创新工作、农发管理水平、试点意愿等因素,结合成都市的意见,决定选取蒲江县、都江堰市、广汉市等3个县(市)编报项目三年规划和2017年度实施方案参与竞争立项。经专家实地考察、专家集中评审、省农发办办务会讨论、分管厅领导审定等程序,拟将专家评审评分排名第一的都江堰市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项目纳入2017年拟立项项目,现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项目公示期为7天(自公示之日起)。在公示期内,如有提出异议的,将进行审查复核。公示期满,如无异议,将按照程序批复立项并报国家农发办备案审核。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以实名方式来人、来函、来电。对匿名提出异议的将不进行审查复核。

      地址:成都市南新街37号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28)86661047

      邮编:610016

      四川省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7月10日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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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2017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拟立项项目公示

  • 2017年07月10日 09时54分
  • 来源: 四川省财政厅网站
  •   依据《财政部关于开展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办〔2017〕29号)、《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开展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工作的补充通知》(国农办〔2017〕18号)等文件,国家农发办安排我省2017年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项目1个,通过竞争立项方式选择,项目建设采取编制三年规划(2017-2019年)、分年度组织实施的方式。综合考虑成都平原和周边农业综合开发县的资源禀赋、区位优势、历史文化、产业聚集、生态环境、创新工作、农发管理水平、试点意愿等因素,结合成都市的意见,决定选取蒲江县、都江堰市、广汉市等3个县(市)编报项目三年规划和2017年度实施方案参与竞争立项。经专家实地考察、专家集中评审、省农发办办务会讨论、分管厅领导审定等程序,拟将专家评审评分排名第一的都江堰市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项目纳入2017年拟立项项目,现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项目公示期为7天(自公示之日起)。在公示期内,如有提出异议的,将进行审查复核。公示期满,如无异议,将按照程序批复立项并报国家农发办备案审核。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以实名方式来人、来函、来电。对匿名提出异议的将不进行审查复核。

      地址:成都市南新街37号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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