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14

四川省2016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贷款贴息计划项目贴息资金结算情况公示

  • 2017年03月17日 09时47分
  • 来源: 四川省财政厅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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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农办〔2015〕68号)、《四川省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贷款贴息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川农综办〔2015〕96号)和《四川省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6年贷款贴息计划项目资金结算的补充通知》(川农综办〔2015〕74号)等文件要求,经申报材料审查、贷款真实性审查、现场核实等程序,确定了我省2016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贷款贴息计划项目贴息结算资金安排方案。现予公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项目公示期为7天。在公示期内,如有提出异议的,将进行审查复核。公示期满,如无异议,将按照程序批复下达资金。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以实名方式来人、来函、来电。对匿名提出异议的将不进行审查复核。四川省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成都市南新街37号四川省财政厅内,联系电话(028)86661047。

      四川省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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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2016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贷款贴息计划项目贴息资金结算情况汇总表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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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2016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贷款贴息计划项目贴息资金结算情况公示

  • 2017年03月17日 09时47分
  • 来源: 四川省财政厅网站
  •   根据《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农办〔2015〕68号)、《四川省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贷款贴息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川农综办〔2015〕96号)和《四川省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6年贷款贴息计划项目资金结算的补充通知》(川农综办〔2015〕74号)等文件要求,经申报材料审查、贷款真实性审查、现场核实等程序,确定了我省2016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贷款贴息计划项目贴息结算资金安排方案。现予公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项目公示期为7天。在公示期内,如有提出异议的,将进行审查复核。公示期满,如无异议,将按照程序批复下达资金。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以实名方式来人、来函、来电。对匿名提出异议的将不进行审查复核。四川省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成都市南新街37号四川省财政厅内,联系电话(028)86661047。

      四川省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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