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14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征求《四川省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失信“黑名单”联合惩戒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 2017年12月21日 09时48分
  • 来源: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
  • 【字体:
  •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健全跨部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促进财政性资金依法依规合理使用,根据《四川省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实施方案》(川办发〔2017〕11号)、《国家发改委等28部委印发<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财金〔2016〕2641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关于加强和规范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发改财金规〔2017〕1798号)文件精神,我委起草了《四川省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失信“黑名单”联合惩戒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在征求省级相关部门和市(州)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17年12月20日至12月29日,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公告期内,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联系人:赵静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滨江东路156号

      邮编:610021

      电话:028-86705731

      传真:028-86702050

      邮箱:327907736@qq.com

      2017年12月20日



    附件下载:

    1.四川省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失信“黑名单”联合惩戒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2.征求意见表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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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征求《四川省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失信“黑名单”联合惩戒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 2017年12月21日 09时48分
  • 来源: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
  •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健全跨部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促进财政性资金依法依规合理使用,根据《四川省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实施方案》(川办发〔2017〕11号)、《国家发改委等28部委印发<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财金〔2016〕2641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关于加强和规范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发改财金规〔2017〕1798号)文件精神,我委起草了《四川省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失信“黑名单”联合惩戒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在征求省级相关部门和市(州)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17年12月20日至12月29日,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公告期内,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联系人:赵静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滨江东路15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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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话:028-86705731

      传真:028-86702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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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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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四川省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失信“黑名单”联合惩戒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2.征求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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