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14

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公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公告

  • 2016年09月29日 10时28分
  • 来源: 四川省国土资源厅网站
  • 【字体:
  •   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组织审查并同意,于2016年9月12日公布了《省级有关部门(单位)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按照“川府协调办(2016)3号”文件要求,现将四川省国土资源厅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共13项)向社会公布,请予监督执行。

      四川省国土资源厅

      2016年9月28日

    四川省国土资源厅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序号

    抽查事

    项名称

    抽查依据

    抽查内容

    抽查方式

    1

    对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六条

    《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第五十四条

    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

    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采取巡查、受理举报、专项执法等多种方式

    2

    对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的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十一条第二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第八条第二款

    《四川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第四条

    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等情况

    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采取巡查、受理举报、专项执法等多种方式

    3

    对地质灾害防治的监督检查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第七条第二款

    地质灾害防治情况

    定期和不定期监督检查

    4

    对基本农田保护的监督检查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257号)第二十八条

    基本农田保护情况

    定期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

    5

    对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监督检查

    《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61号)第三十四条

    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情况

    定期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

    6

    对地质环境管理的监督检查

    《四川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第六条

    地质环境管理情况

    定期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

    7

    对地质遗迹保护的监督检查

    《地质遗迹保护管理规定》(199554地质矿产部第二十一号令)第六条

    地质遗迹保护情况

    定期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

    8

    对古生物化石保护的监督检查

    《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实施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7号)第三条第五款

    古生物化石保护工作

    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采取督查、巡查、受理举报等多种方式

    9

    对省级投资土地整理项目的检查

    《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财建2012394号)

    《四川省土地整治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川国土资发〔201514)第四十四条

    项目所在县(市、区)资金管理(资金拨付、项目资金会计核算、管理费提计比例、项目绩效评价、结余资金等)情况

    涉地项目(省级投资土地整理项目、高标准农田建设及补助资金、灾毁复垦项目等)专项检查、抽查

    10

    对国家级地质遗迹保护专项资金的检查

    《国家级地质遗迹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1365号)

    项目资金使用、管理

    根据实际工作情况,采取报告(表)、实地检查等方式

    11

    对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资金的检查

    《四川省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资金管理办法》(川国土资发201480号)

    项目资金使用、管理

    根据实际工作情况,采取报告(表)、实地检查等方式

    12

    对地灾勘查、地灾治理、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方面资金的检查

    《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级财政专项资金规范管理的通知》

    项目资金使用、管理

    根据实际工作情况,采取报告(表)、实地检查等方式

    13

    对涉地涉矿非税收入的监督检查

    《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财税201633号)

    《四川省非税收入征收管理条例》

    涉地收费项目:新增建设土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费、土地登记费;涉矿收费项目:探矿权、采矿权价款、探矿权 采矿权使用费,以上收费项目是否按规定缴纳入库,是否有违规收费等行为

    根据实际工作情况,采取检查、抽查等方式


    责任编辑: 刘怡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公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公告

  • 2016年09月29日 10时28分
  • 来源: 四川省国土资源厅网站
  •   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组织审查并同意,于2016年9月12日公布了《省级有关部门(单位)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按照“川府协调办(2016)3号”文件要求,现将四川省国土资源厅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共13项)向社会公布,请予监督执行。

      四川省国土资源厅

      2016年9月28日

    四川省国土资源厅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序号

    抽查事

    项名称

    抽查依据

    抽查内容

    抽查方式

    1

    对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六条

    《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第五十四条

    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

    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采取巡查、受理举报、专项执法等多种方式

    2

    对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的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十一条第二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第八条第二款

    《四川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第四条

    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等情况

    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采取巡查、受理举报、专项执法等多种方式

    3

    对地质灾害防治的监督检查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第七条第二款

    地质灾害防治情况

    定期和不定期监督检查

    4

    对基本农田保护的监督检查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257号)第二十八条

    基本农田保护情况

    定期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

    5

    对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监督检查

    《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61号)第三十四条

    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情况

    定期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

    6

    对地质环境管理的监督检查

    《四川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第六条

    地质环境管理情况

    定期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

    7

    对地质遗迹保护的监督检查

    《地质遗迹保护管理规定》(199554地质矿产部第二十一号令)第六条

    地质遗迹保护情况

    定期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

    8

    对古生物化石保护的监督检查

    《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实施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7号)第三条第五款

    古生物化石保护工作

    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采取督查、巡查、受理举报等多种方式

    9

    对省级投资土地整理项目的检查

    《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财建2012394号)

    《四川省土地整治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川国土资发〔201514)第四十四条

    项目所在县(市、区)资金管理(资金拨付、项目资金会计核算、管理费提计比例、项目绩效评价、结余资金等)情况

    涉地项目(省级投资土地整理项目、高标准农田建设及补助资金、灾毁复垦项目等)专项检查、抽查

    10

    对国家级地质遗迹保护专项资金的检查

    《国家级地质遗迹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1365号)

    项目资金使用、管理

    根据实际工作情况,采取报告(表)、实地检查等方式

    11

    对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资金的检查

    《四川省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资金管理办法》(川国土资发201480号)

    项目资金使用、管理

    根据实际工作情况,采取报告(表)、实地检查等方式

    12

    对地灾勘查、地灾治理、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方面资金的检查

    《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级财政专项资金规范管理的通知》

    项目资金使用、管理

    根据实际工作情况,采取报告(表)、实地检查等方式

    13

    对涉地涉矿非税收入的监督检查

    《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财税201633号)

    《四川省非税收入征收管理条例》

    涉地收费项目:新增建设土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费、土地登记费;涉矿收费项目:探矿权、采矿权价款、探矿权 采矿权使用费,以上收费项目是否按规定缴纳入库,是否有违规收费等行为

    根据实际工作情况,采取检查、抽查等方式


    责任编辑: 刘怡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单位: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运行维护单位:中国电信四川公司
  • 微信
  • 微博
  • 客户端
  • 头条号
  • 手机版 电脑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