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公告(2015年第11号)
为规范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发布秩序,严厉打击发布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违法广告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广告审查办法》、《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办法》及《保健食品广告审查办法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监测到的我省2015年4月1日至2015年4月30日期间部分媒体发布的44条违法严重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予以公告。全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依据工作职能,进一步加大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监管力度,重点查处屡查屡犯和进行虚假宣传的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并加强对相关品种经营和使用单位药械质量的监督抽验,对发现的问题依法从严查处。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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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4月四川省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公告表.doc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