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注销南充市重生药业有限公司等单位第二类精神药品经营定点公告
2015年第11号
按照《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和《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经营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现就注销第二类精神药品制剂经营范围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南充市重生药业有限公司申请终止经营第二类精神药品制剂,现依法注销该公司第二类精神药品制剂经营定点,原第二类精神药品批发企业定点批件(编号川精2011015)同时废止。
二、四川省医药集团盛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终止经营第二类精神药品制剂,现依法注销该公司第二类精神药品制剂经营定点,原第二类精神药品批发企业定点批件(编号川精2006044)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5月11日
责任编辑:
李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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