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14

关于2015年3月9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 2015年03月09日 16时46分
  • 来源: 四川省环境保护厅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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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5年3月9日-2015年3月20日(共10个工作日)。

      电话:028-80589093、80589091、80589089

      地址:成都市科园南路88号A2座四川省环境保护厅环评处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报告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盐源伯特利煤焦化有限责任公司梅家坪煤矿环境影响报告书

    凉山州盐源县盐塘乡坝窝村

    盐源伯特利煤焦化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省工业环境监测研究院

     

    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新建主井工业场地、主平硐、回风平硐、风井工业场地、矸石周转场、瓦斯抽放发电系统、矿区对内连接道路及对外连接道路等设施,年产原煤45万吨;本项目总投资65859.6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92万元,约占总投资的0.9%

    1、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生产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临时旱厕收集后用于农灌;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施工期产生的弃渣用于道路平整,矸石外售砖厂综合利用;通过洒水降尘、强化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措施减缓施工对工程区域大气环境和噪声环境的影响;采取相应的水土保持及生态保护、恢复及补偿措施,控制和减小水土流失,保护生态环境。

    2、营运期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地下涌水经混凝沉淀处理后部分回用于生产用外其余外排郑家田沟,工业场地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处理后综合利用不外排;矿井井下消尘采取措施主要为湿式作业井、煤层预注水下等综合防尘、降尘措施,筛分车间采用密闭式通风除尘,对工业场地及矸石周转场各产尘点采取酒水降尘处理,定期清扫堆场和厂区道路,保持堆场和道路地面湿润清洁,厂内运输控制车速、及时清洗车辆,确保项目废气对环境影响较小,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储煤场及筛分车间外50m及矸石场外50m的范围;运营期产生的煤矿矸石全部外运用于制砖,煤泥全部掺入原煤出售,生活垃圾由当地环保部门清运处置;项目噪声主要为各类风机、泵、破碎机等设备噪声,经消声、减振、隔声等措施处理后,可实现厂界噪声达标;采取生态保护及水土保持措施后,可使工程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大大降低至可接受程度。

    3、公众参与

    项目进行了两次网上公示,未收到反对意见;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100份,收回100份,未收到反对意见。

    4、相关部门意见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同意梅家坪煤矿开展前期工作,四川省水利厅审查同意了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川水函[2014]376号)。

    2.          

    广元至平武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广元市青川县、绵阳市平武县

    广元市人民政府、绵阳市人民政府以及BOT招商业主;行业主管部门及环评委托单位:交通运输厅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公路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四川省高速公路网规划(2008-2030年)》,本项目是调整方案中新增的7条东西横线之一,项目建设将有利于完善四川省高速公路网,为九寨大环线增加一条东西向出口,对增强路网抗灾防灾能力,开发地区资源,发挥旅游产业优势,促进沿线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广元至平武高速公路线路全长90.052公里。项目起于青川县骑马乡,设骑马枢纽互通接广甘高速公路,经青川县板桥乡,孔溪乡,瓦砾乡,乐安寺乡,三锅乡,桥楼乡,青溪镇,于高村乡进入平武县、经古城镇,止于龙安镇母家山,设置平武枢纽互通式立交接规划中的绵阳至九寨沟高速公路。项目采用设计行车速度80km/h,路基宽度24.5m的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有特大桥2848.1m/3座,大桥34960.4m/110座,中桥240m/3座,桥梁总计38048.5m116座,占路线长度的42.25%;设有特长隧道3800m/1座,长隧道10735m/6座,中隧道1240m/2座,短隧道3595m/10座,隧道总计19370m/19座,占路线长度的21.51%,桥隧总长为57418.5m,占路线总长63.76%;设置互通式立体交叉8座,服务区1处,养护工区2处,停车区2处。

    全线占用土地730.26公顷,其中永久占地509.53公顷。本项目全线土石方开挖总量约1555.08m3,填方总量869.57m3,利用方111.73m3,弃方573.78m3。表土剥离65.71m3,全部回填利用。本项目设置弃渣场50处。

    本工程推荐方案估算总投资为128.18亿元,其中建安工程费99.55亿元。工程计划于2014年年底开工, 2018年年底建成通车,工期4年。

     

    1、生态影响

    加强宣传教育,切实保护现有野生动物资源。按照水土保持方案的要求,采取工程措施、临时措施及植物措施等水土保持措施。采取上述措施后,施工期工程跨越河流对水体中的鱼类、浮游生物、浮游动物和底栖动物产生影响较小。区域水土流失程度较轻。

    2、废水

    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来源于桥基开挖产生的施工废水、施工场地生产废水、隧道施工期施工废水等,采用简易沉淀滤池进行处理(容积24m3),上述废水处理达标后用于农林灌;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来源于路面径流和服务站房废水,路面径流在非事故状态下,基本可接近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不会造成对环境的污染影响;本项目1处服务区、1处监控中心、2处养护工区各设置污水处理设施各1套(服务区处理能力2.5t/h;收费站(6)、管理所等设置改良式化粪池,处理能力1.2t/h),污水经处理达标后用于林灌、农灌和绿化回用。

    3、废气

    公路营运期的大气污染源主要来自机动车尾气,沿线运载颗粒物的各种货车在运输过程中因货物裸露产生的扬尘以及道路扬尘,对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

    来往人员产生的垃圾和车辆撒落的废渣,应将其集中收集后运至当地城市或乡镇生活垃圾处理厂集中处置。

    5、噪声

    营运中期有23个敏感点噪声超标,对超标的23处敏感点设置声屏障(共计5050m,声屏障有效高度3m),控制和减小交通噪声对其的影响,满足相应功能区划要求,距离道路中心线两侧200m实施规划控制,不得修建学校、医院等特殊敏感建筑物。

    6、风险防范措施

    白龙湖大桥和涪江大桥两侧加强防撞设计,防止发生事故的车辆落入水中,并布置桥面径流收集专用管道,接4套应急处理池(容积107.1m3+隔油沉淀池(54 m3)4套简易沉淀滤池(容积39.33 m3)对径流进行处理,同时做好发生运输车辆交通事故的应急预案。

    7、公众参与

    项目在中共绵阳市委、绵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中国•绵阳、绵阳市交通运输局以及广元市交通运输局网站上进行了2次公示,同时进行了问卷调查,绝大部分公众对本项目建设持支持意见,无反对意见。

    8、相关部门意见

    青川县人民政府关于报送广(元)平(武)高速公路青川境内线路走向意见的函(青川府函[2011]78号)、平武县人民政府关于建议广平高速平武段增加高村互通的函(平府函[2012]107号);青川县人民政府关于承诺做好广元至平武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工作的函(青府函[2014]127号)、平武县人民政府关于承诺做好广元至平武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工作的函(平府函[2014]156号);青川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关于《广元至平武高速公路项目选址意向方案》(青住建函[2014]36号)、平武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关于广元至平武高速公路选址意见的函(平城住函[2014]39号);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广元至平武高速公路水土保持方案的函(川水函[2014]1763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广元至平武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对广元白龙湖风景名胜区影响专题论证报告的批复(川建景园发[2014]661号)。

        

    责任编辑: 李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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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15年3月9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 2015年03月09日 16时46分
  • 来源: 四川省环境保护厅网站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5年3月9日-2015年3月20日(共10个工作日)。

      电话:028-80589093、80589091、80589089

      地址:成都市科园南路88号A2座四川省环境保护厅环评处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报告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盐源伯特利煤焦化有限责任公司梅家坪煤矿环境影响报告书

    凉山州盐源县盐塘乡坝窝村

    盐源伯特利煤焦化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省工业环境监测研究院

     

    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新建主井工业场地、主平硐、回风平硐、风井工业场地、矸石周转场、瓦斯抽放发电系统、矿区对内连接道路及对外连接道路等设施,年产原煤45万吨;本项目总投资65859.6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92万元,约占总投资的0.9%

    1、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生产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临时旱厕收集后用于农灌;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施工期产生的弃渣用于道路平整,矸石外售砖厂综合利用;通过洒水降尘、强化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措施减缓施工对工程区域大气环境和噪声环境的影响;采取相应的水土保持及生态保护、恢复及补偿措施,控制和减小水土流失,保护生态环境。

    2、营运期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地下涌水经混凝沉淀处理后部分回用于生产用外其余外排郑家田沟,工业场地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处理后综合利用不外排;矿井井下消尘采取措施主要为湿式作业井、煤层预注水下等综合防尘、降尘措施,筛分车间采用密闭式通风除尘,对工业场地及矸石周转场各产尘点采取酒水降尘处理,定期清扫堆场和厂区道路,保持堆场和道路地面湿润清洁,厂内运输控制车速、及时清洗车辆,确保项目废气对环境影响较小,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储煤场及筛分车间外50m及矸石场外50m的范围;运营期产生的煤矿矸石全部外运用于制砖,煤泥全部掺入原煤出售,生活垃圾由当地环保部门清运处置;项目噪声主要为各类风机、泵、破碎机等设备噪声,经消声、减振、隔声等措施处理后,可实现厂界噪声达标;采取生态保护及水土保持措施后,可使工程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大大降低至可接受程度。

    3、公众参与

    项目进行了两次网上公示,未收到反对意见;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100份,收回100份,未收到反对意见。

    4、相关部门意见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同意梅家坪煤矿开展前期工作,四川省水利厅审查同意了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川水函[2014]376号)。

    2.          

    广元至平武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广元市青川县、绵阳市平武县

    广元市人民政府、绵阳市人民政府以及BOT招商业主;行业主管部门及环评委托单位:交通运输厅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公路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四川省高速公路网规划(2008-2030年)》,本项目是调整方案中新增的7条东西横线之一,项目建设将有利于完善四川省高速公路网,为九寨大环线增加一条东西向出口,对增强路网抗灾防灾能力,开发地区资源,发挥旅游产业优势,促进沿线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广元至平武高速公路线路全长90.052公里。项目起于青川县骑马乡,设骑马枢纽互通接广甘高速公路,经青川县板桥乡,孔溪乡,瓦砾乡,乐安寺乡,三锅乡,桥楼乡,青溪镇,于高村乡进入平武县、经古城镇,止于龙安镇母家山,设置平武枢纽互通式立交接规划中的绵阳至九寨沟高速公路。项目采用设计行车速度80km/h,路基宽度24.5m的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有特大桥2848.1m/3座,大桥34960.4m/110座,中桥240m/3座,桥梁总计38048.5m116座,占路线长度的42.25%;设有特长隧道3800m/1座,长隧道10735m/6座,中隧道1240m/2座,短隧道3595m/10座,隧道总计19370m/19座,占路线长度的21.51%,桥隧总长为57418.5m,占路线总长63.76%;设置互通式立体交叉8座,服务区1处,养护工区2处,停车区2处。

    全线占用土地730.26公顷,其中永久占地509.53公顷。本项目全线土石方开挖总量约1555.08m3,填方总量869.57m3,利用方111.73m3,弃方573.78m3。表土剥离65.71m3,全部回填利用。本项目设置弃渣场50处。

    本工程推荐方案估算总投资为128.18亿元,其中建安工程费99.55亿元。工程计划于2014年年底开工, 2018年年底建成通车,工期4年。

     

    1、生态影响

    加强宣传教育,切实保护现有野生动物资源。按照水土保持方案的要求,采取工程措施、临时措施及植物措施等水土保持措施。采取上述措施后,施工期工程跨越河流对水体中的鱼类、浮游生物、浮游动物和底栖动物产生影响较小。区域水土流失程度较轻。

    2、废水

    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来源于桥基开挖产生的施工废水、施工场地生产废水、隧道施工期施工废水等,采用简易沉淀滤池进行处理(容积24m3),上述废水处理达标后用于农林灌;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来源于路面径流和服务站房废水,路面径流在非事故状态下,基本可接近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不会造成对环境的污染影响;本项目1处服务区、1处监控中心、2处养护工区各设置污水处理设施各1套(服务区处理能力2.5t/h;收费站(6)、管理所等设置改良式化粪池,处理能力1.2t/h),污水经处理达标后用于林灌、农灌和绿化回用。

    3、废气

    公路营运期的大气污染源主要来自机动车尾气,沿线运载颗粒物的各种货车在运输过程中因货物裸露产生的扬尘以及道路扬尘,对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

    来往人员产生的垃圾和车辆撒落的废渣,应将其集中收集后运至当地城市或乡镇生活垃圾处理厂集中处置。

    5、噪声

    营运中期有23个敏感点噪声超标,对超标的23处敏感点设置声屏障(共计5050m,声屏障有效高度3m),控制和减小交通噪声对其的影响,满足相应功能区划要求,距离道路中心线两侧200m实施规划控制,不得修建学校、医院等特殊敏感建筑物。

    6、风险防范措施

    白龙湖大桥和涪江大桥两侧加强防撞设计,防止发生事故的车辆落入水中,并布置桥面径流收集专用管道,接4套应急处理池(容积107.1m3+隔油沉淀池(54 m3)4套简易沉淀滤池(容积39.33 m3)对径流进行处理,同时做好发生运输车辆交通事故的应急预案。

    7、公众参与

    项目在中共绵阳市委、绵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中国•绵阳、绵阳市交通运输局以及广元市交通运输局网站上进行了2次公示,同时进行了问卷调查,绝大部分公众对本项目建设持支持意见,无反对意见。

    8、相关部门意见

    青川县人民政府关于报送广(元)平(武)高速公路青川境内线路走向意见的函(青川府函[2011]78号)、平武县人民政府关于建议广平高速平武段增加高村互通的函(平府函[2012]107号);青川县人民政府关于承诺做好广元至平武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工作的函(青府函[2014]127号)、平武县人民政府关于承诺做好广元至平武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工作的函(平府函[2014]156号);青川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关于《广元至平武高速公路项目选址意向方案》(青住建函[2014]36号)、平武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关于广元至平武高速公路选址意见的函(平城住函[2014]39号);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广元至平武高速公路水土保持方案的函(川水函[2014]1763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广元至平武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对广元白龙湖风景名胜区影响专题论证报告的批复(川建景园发[2014]661号)。

        

    责任编辑: 李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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