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公民旁听省人大常委会会议的公告
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5年3月30日-4月1日在成都召开,现将公民旁听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主要议程
传达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精神;审议《四川省非税收入征收管理条例(草案)》、《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草案)》;审议《四川省消毒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的议案、《四川省河道采砂条例(草案)》的议案;审查批准《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成都市征兵工作规定〉的决定》的议案、《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成都市暂住人口治安管理规定〉的决定》的议案、《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成都市保护消费者权益条例〉的决定》的议案、《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成都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规定〉的决定》的议案、《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成都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决定》的议案、《甘孜藏族自治州藏族语言文字条例》的议案、《北川羌族自治县自治条例(修订)》的议案;审议关于2014年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任免案等。
二、旁听报名方式
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将身份证及单位(社区)证明(需加盖单位或社区印章)扫描,通过电子邮箱报名;或将身份证及单位(社区)证明复印后传真报名。自发布公告之日起接收网上报名和传真报名,报名截止日期:2015年3月19日下午5:30。
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根据报名情况确定10名左右公民旁听本次会议。旁听会议有关具体事项,请与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田倩
联系电话:86281016(电话及传真)
邮箱:shiqing_2152@163.com
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15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