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14

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2014年执法案卷质量评查工作情况的通报

  • 2015年03月02日 15时32分
  • 来源: 四川省国土资源厅网站
  • 【字体:
  • 川国土资办发〔2015〕14号

    各市(州)国土资源局:

      为了规范行政处罚行为,推广优秀典型,提高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依法办案水平,按照《关于规范执法强化监督提升违法行为查处工作水平的指导意见》及《四川省国土资源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暂行办法》(川国土资发[2009]67号)要求,我厅于2014年2月17日下发川国土资发〔2014〕19号文件,组织各市(州)国土资源局开展对2013年度本辖区内行政执法案卷质量评查工作。现将评查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2014年是我省第6次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也是首次按部执法监察局《关于规范执法强化监督提升违法行为查处工作水平的指导意见》组织实施评查。通过长期开展案卷评查工作,许多市(州)已经深刻认识到案卷评查的检查评价、强化管理、纠正完善功能对于规范提升行政执法行为具有不可或缺的重要意义,将案卷评查工作放到了十分重要的地位,主要领导亲自抓,认真开展,不走过场。遂宁、广安、凉山、阿坝等市(州)国土资源局成立了以局长或分管局长任组长的案卷评查工作领导小组,部署开展评查工作;成都、攀枝花、泸州、德阳、南充、宜宾等市(国土资源局)召开专题会议集中评查并培训。

      二、评查结果

      经统计,全省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共计自查案卷779宗(部分案件系2013年或2012年立案,2014年结案)。在县(市、区)全面自查基础上,市(州)国土资源局对502件案卷予以抽查,市级抽查比例为64.4%;厅执法监察局对47件案卷进行了集中评查,省级抽选比例为6.03%。

      779件案卷中,市(州)国土资源局直接立案查处的案卷51宗,县(市、区)国土资源局立案查处的案卷728宗,分别占总数的6.5%、93.5%;土地案卷614宗,矿产案卷165宗,分别占总数的78.8%、21.2%;评查确定为优秀档次的案卷148宗,良好档次247宗,合格档次382宗,不合格档次2宗,分别占评查总数的19%、31.7%、49%、0.3%。根据省、市、县三级评查情况,综合考虑立卷归档及查处到位两方面因素,省厅推选了“泸州市龙马潭区叶无开违法占地案”、“广元市苍溪县龙潭一组非法转让集体土地案”、“宜宾市高县汉王山永强矿业建材厂越界开采案”等三宗优秀案卷参加部集中评查。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今年是我省开展此项工作以来第二次出现不合格案卷。攀枝花市国土资源局已及时责令相关国土资源局整改,充分发挥了案卷评查矫正纠错功能。

      三、存在的问题

      通过多年开展案卷评查工作,大部分地区已经树立了依法执法,严格按程序执法的意识,但仍然存在着明显的不足。经对各省推选案卷集中评查,部执法监察局从实体和程序两个方面全面梳理总结了存在的问题,指出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普遍存在重实体、轻程序,重处罚、轻保护,重对外行文、轻内部审批等问题,部分执法人员存在责任意识不强、执法不严谨、法律理解和应用能力不强、执法行为不规范等问题,与“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要求差距较大。这些问题在我省也不同程度存在,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对照检查,及时修正,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和案件查办水平。

      根据部执法监察局《关于规范执法强化监督提升违法行为查处工作水平的指导意见》及《四川省国土资源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暂行办法》(川国土资发[2009]67号)要求,请各市(州)国土资源局组织开展对2014年度本辖区内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于2015年4月15日前上报自查报告及明细表(书面及电子版)。同时上报3件具有示范意义或可引以为戒的案卷参加部集中评查(土地2件、矿产1件)。上报的案卷需附评析材料(包括办理单位及人员、详细案情及办案过程、案件特点和评查意见等)。在此基础上,我厅将结合报选案卷、卫片执法检查及违法综合统计数据等,选择部分地区进行实地抽查。

    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

      2015年2月28日

      (联系人:刘晋宜;电话:028-87036223;

      电子邮箱:zhifajianchaju@126.com

    责任编辑: 李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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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2014年执法案卷质量评查工作情况的通报

  • 2015年03月02日 15时32分
  • 来源: 四川省国土资源厅网站
  • 川国土资办发〔2015〕14号

    各市(州)国土资源局:

      为了规范行政处罚行为,推广优秀典型,提高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依法办案水平,按照《关于规范执法强化监督提升违法行为查处工作水平的指导意见》及《四川省国土资源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暂行办法》(川国土资发[2009]67号)要求,我厅于2014年2月17日下发川国土资发〔2014〕19号文件,组织各市(州)国土资源局开展对2013年度本辖区内行政执法案卷质量评查工作。现将评查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2014年是我省第6次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也是首次按部执法监察局《关于规范执法强化监督提升违法行为查处工作水平的指导意见》组织实施评查。通过长期开展案卷评查工作,许多市(州)已经深刻认识到案卷评查的检查评价、强化管理、纠正完善功能对于规范提升行政执法行为具有不可或缺的重要意义,将案卷评查工作放到了十分重要的地位,主要领导亲自抓,认真开展,不走过场。遂宁、广安、凉山、阿坝等市(州)国土资源局成立了以局长或分管局长任组长的案卷评查工作领导小组,部署开展评查工作;成都、攀枝花、泸州、德阳、南充、宜宾等市(国土资源局)召开专题会议集中评查并培训。

      二、评查结果

      经统计,全省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共计自查案卷779宗(部分案件系2013年或2012年立案,2014年结案)。在县(市、区)全面自查基础上,市(州)国土资源局对502件案卷予以抽查,市级抽查比例为64.4%;厅执法监察局对47件案卷进行了集中评查,省级抽选比例为6.03%。

      779件案卷中,市(州)国土资源局直接立案查处的案卷51宗,县(市、区)国土资源局立案查处的案卷728宗,分别占总数的6.5%、93.5%;土地案卷614宗,矿产案卷165宗,分别占总数的78.8%、21.2%;评查确定为优秀档次的案卷148宗,良好档次247宗,合格档次382宗,不合格档次2宗,分别占评查总数的19%、31.7%、49%、0.3%。根据省、市、县三级评查情况,综合考虑立卷归档及查处到位两方面因素,省厅推选了“泸州市龙马潭区叶无开违法占地案”、“广元市苍溪县龙潭一组非法转让集体土地案”、“宜宾市高县汉王山永强矿业建材厂越界开采案”等三宗优秀案卷参加部集中评查。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今年是我省开展此项工作以来第二次出现不合格案卷。攀枝花市国土资源局已及时责令相关国土资源局整改,充分发挥了案卷评查矫正纠错功能。

      三、存在的问题

      通过多年开展案卷评查工作,大部分地区已经树立了依法执法,严格按程序执法的意识,但仍然存在着明显的不足。经对各省推选案卷集中评查,部执法监察局从实体和程序两个方面全面梳理总结了存在的问题,指出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普遍存在重实体、轻程序,重处罚、轻保护,重对外行文、轻内部审批等问题,部分执法人员存在责任意识不强、执法不严谨、法律理解和应用能力不强、执法行为不规范等问题,与“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要求差距较大。这些问题在我省也不同程度存在,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对照检查,及时修正,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和案件查办水平。

      根据部执法监察局《关于规范执法强化监督提升违法行为查处工作水平的指导意见》及《四川省国土资源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暂行办法》(川国土资发[2009]67号)要求,请各市(州)国土资源局组织开展对2014年度本辖区内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于2015年4月15日前上报自查报告及明细表(书面及电子版)。同时上报3件具有示范意义或可引以为戒的案卷参加部集中评查(土地2件、矿产1件)。上报的案卷需附评析材料(包括办理单位及人员、详细案情及办案过程、案件特点和评查意见等)。在此基础上,我厅将结合报选案卷、卫片执法检查及违法综合统计数据等,选择部分地区进行实地抽查。

    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

      2015年2月28日

      (联系人:刘晋宜;电话:028-87036223;

      电子邮箱:zhifajianchaju@126.com

    责任编辑: 李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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