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1月29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5年1月29日-2015年2月11日(共10个工作日)。
电话:028-80589093、80589091、80589089
地址:成都市科园南路88号A2座四川省环境保护厅环评处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报告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中江县兴隆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德阳市 中江县 兴隆镇 |
中江凯兴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西南交通大学 |
为适应中江县兴隆镇区域发展,改善区域地表水环境质量,该县拟新建1.6万m3/d的中江县兴隆镇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分期建设,本项目为一期工程,设计规模为8000m3/d,采用“CASS池+纤维滤池+紫外线消毒”工艺,服务范围及服务对象主要为兴隆镇的生活污水;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粗格栅及污水提升泵房、细格栅及沉砂池、CASS池、纤维滤池、消毒池、贮泥池、污泥脱水间及污泥堆棚,配套总长9.54km厂外截污管道(按1.6万 m3/d设计规模建设)。 |
1、项目采用“CASS池+纤维滤池+紫外线消毒”污水处理工艺,污水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新桥河; 2、项目通过在粗格栅及污水提升泵房、细格栅及沉砂池、CASS池、贮泥池、污泥脱水间及污泥堆棚等恶臭单元边界外设置100m卫生防护距离等措施,控制和减少恶臭对周围环境的不利影响; 3、产生的栅渣、砂粒、脱水后的剩余污泥以及生活垃圾等固体废弃物送辑庆•兴隆垃圾处理厂 处置; 4、通过采取设备消声、减振、隔声及加强设备维护等措施,实现噪声厂界达标。 5、对污水处理池体、污泥浓缩脱水间等采取钢筋混凝土等防渗措施后,防止地下水环境污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