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文化厅关于同意中国台湾地区艺人蔡依翎等来川演出的批复
川文市函〔2014〕109号
成都成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举办“亚洲巅峰演唱会”演出活动的申请(成视字〔2014〕0528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中国台湾地区艺人蔡依翎(蔡依林通行证号:03154598)、唐从圣(通行证号:04725591)、郭雪芙(通行证号:02298824)、李毓芬(通行证号:05934416)、韩国艺人CHUNGDAWOON(宋米秦护照号:GS0063945)共5人于2014年9月13日19:30在四川省德阳市泰山南路147号德阳市体育场参加由你公司举办的“亚洲巅峰演唱会”演出活动(共一场)。演出节目以批准的为准,未经批准的一律不得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外事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依法纳税,待取得安全、消防批准文件及德阳市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核发的该演出的《临时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后,方可演出。
此复。
附件:演出节目单
四川省文化厅
2014年6月10日
附件
演出节目单
一、蔡依翎(蔡依林):
1、大艺术家
2、假装
3、日不落
4、倒带
二、Dream Girls组合(郭雪芙、李毓芬、宋米秦):
1、Don’t stop the music
2、听你说
3、美丽头条
4、因为有你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