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煤矿企业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举报电话的通告
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 国家煤矿安监局办公室关于对重点地区煤矿安全进行督导巡视的通知》(安监总厅煤行函〔2014〕141号)“公布电话号码、接受群众举报”的要求,第四督导巡视组将于10月28日到川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督导巡视工作,督导巡视组在川期间,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群众可拨打举报电话,向督导巡视组反映煤矿企业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督导巡视组将及时把有关线索移交四川省有关部门依法依规查处。
举报联系人:吴处长
举报电话:14736546955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国家煤矿安监局重点地区煤矿安全第四督导巡视组
2014年10月28日
责任编辑:
李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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