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注销达州市朝阳医药有限责任公司四分公司等5家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2014年第21号
根据企业申请,按照我局《关于药品批发企业分支机构申请独立法人药品经营许可证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川食药监市〔2010〕82号)文件要求,经审查,同意下列分支机构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及《药品经营质量规范管理认证证书》,并由我局收回其《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药品经营质量规范管理认证证书》。
现将具体注销情况公告如下: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4年9月28日
责任编辑:
李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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