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四川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32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废止DB51/210.1-1998《特种末莉花茶(全芽至一芽一叶)》、DB51/210.2-1998《特种末莉花茶(一芽二叶至一芽三叶)》两项地方标准,其过渡期至2014年6月31日止。
四川省质监局 2014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