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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旅游局关于开展“美丽四川”2012—四川旅游十大事件评选活动的通知

  • 2013年01月04日 00时00分
  • 来源: 四川旅游政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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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旅游局,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省旅游协会:

  为进一步扩大我省旅游知名度,树立我省旅游新形象,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开展“美丽四川”2012—四川旅游十大事件评选活动。现将活动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名称

  “美丽四川”2012—四川旅游十大事件评选活动。

  二、活动目的

  在全省开展“美丽四川”2012—四川旅游十大事件评选活动,集思广益,借助媒体手段和平台,吸引更多人关注和参与评选,扩大我省旅游知名度,进一步树立我省旅游新形象。

  三、评选时间、范围

  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期间,在我省旅游产业发展中,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典型意义和具有社会影响力、赢得群众满意的旅游事件。

  四、参与者范围

  全社会关心四川旅游、热爱四川旅游的人士。

  五、评选程序

  (一)推荐阶段

  2013年1月1日——1月10日,在四川旅游政务网(网址:http://www.scta.gov.cn/web/recommend)上填写推荐“美丽四川”2012—四川旅游十大事件。

  (二)评选阶段

  2013年1月11日——15日,工作人员将初选出30件旅游大事件,在四川旅游政务网上以投票的形式进行评选。

  (三)统计阶段

  2013年1月15日——1月20日,根据网上投票前10名作为“美丽四川”2012——四川旅游十大事件。

  (四)发布阶段

  2013年1月底。

  六、参评要求

  1、欢迎大家集思广益,积极参与该推荐评选活动;

  2、每人推荐的“美丽四川”2012—四川旅游大事件数量不能超过10件,超过的稿件视为无效稿件。

  七、评选等次

  一等奖2名(选中10件)

  二等奖4名(选中9件)

  三等奖6名(选中8件)

四川省旅游局

  二O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责任编辑: 李莎莎
主办单位: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运行维护单位:中国电信四川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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