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2四川导游大赛暨第二届全国导游大赛选拔赛的通知
川旅发 [2012]44号
各市(州)旅游局、总工会、团委、妇联、旅游协会: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和《旅游服务质量提升纲要(2009-2015)》及国家旅游局、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央委员会、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关于举办第二届全国导游大赛的通知》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举办“2012四川导游大赛暨第二届全国导游大赛选拔赛”,旨在以举办大赛为契机,激励导游提高技能水平、文化底蕴和综合素质,同时提升导游形象、交流导游经验,增强导游作为文化交流使者的作用。现将大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比技能、赛服务、展风采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四川省旅游局、四川省总工会、共青团四川省委四川省妇女联合会、四川省旅游协会成立大赛组委会(以下简称组委会),组织领导此次大赛活动。组委会人员名单如下:
主 任:郝康理 省旅游局局长
副主任:宋 铭 省旅游局副局长
谢海银 省旅游局副巡视员
唐科伟 省总工会副主席
张 荣 共青团省委副书记
黄 莉 省妇联副主席
成 员:姚界平 省旅游局管理处处长
彭 涛 共青团省委城工部部长
周晓俊 省妇联宣传部部长
唐家莲 省财贸轻化纺工会主席
熊隆东 省旅游局人教处处长
杨必树 省旅游局管理处调研员
杨 铭 省旅游局执法总队副总队长
何光厚 省中国青年旅行社总经理
周小丁 省旅游协会导游分会会长
李志勇 省旅游协会教育分会会长
孟 刚 省旅游协会秘书长
谢 宏 省旅游协会导游分会秘书长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评审组、监审组、会务组。办公室设在省旅游协会,负责大赛的总体组织协调。
三、比赛内容及形式
(一)大赛分为初赛、复赛、决赛三个阶段。初赛、复赛由各市、州组织实施,均以普通话比赛(成都市增设外语种比赛),比赛项目、内容和形式参照决赛确定。
(二)决赛分中文(普通话)和外语两个项目组进行。两个项目知识问答题库内容相同,题库和比赛答题使用中文,风采展示和导游讲解使用比赛语种。决赛时外语项目组语种全省少于20名选手报名的,该比赛语种取消。
(三)决赛项目为形象风采、导游讲解、知识问答、情景再现、才艺展示五个环节。情景再现评分标准根据《导游服务规范》(GB/T 15971-2010)设置。
四、参赛人员及要求
(一)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导游证》、从事导游服务的人员或持有景区(点)导游证或讲解员证、在景区(点)从事导游讲解服务的人员。
(二)从事导游或景区讲解服务一年以上(特别优秀者可放宽)。
(三)工作期间表现良好,游客评价优良,无重大投诉和违规记录。
(四)导游参赛前3年内,其导游计分管理无一次性扣分达6分以上(含6分)或一年内累计扣分达10分的记录。
五、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宣传(5月下旬)
第二阶段:启动仪式(6月上旬)
举办“2012四川导游大赛暨第二届全国导游大赛选拔赛”启动仪式。
第三阶段:初赛、复赛(6月-7月)
各市(州)旅游局、旅游协会负责组织开展本地区的初赛、复赛。根据全省导游的数量、分布及语种结构,各市、州参加决赛选手的名额分配如下:
1、普通话(90名):各市、州旅游局复赛成绩优秀的选手进入全省决赛,成都市18名,绵阳、乐山、阿坝各5名,其它市、州各3名,冠名单位1名,省旅游协会教育分会5名;
2、英语(20名):成都市16名,省旅游协会教育分会4名;
参加决赛的选手填写《报名表》,单位签注意见加盖公章后,由各市(州)旅游局统一于2012年7月15日前报大赛组委会办公室。组委会不接受个人报名。
第四阶段:决赛拟定于8月下旬-10月下旬,由大赛组委会组织实施,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六、决赛奖项及奖励
(一)四川省金牌导游(20名,中外文各10名)。
1、一等奖2名(中外文各1名),四川省总工会、共青团四川省委、四川省妇联协调授予相应的荣誉称号;
2、二等奖4名(中外文各2名);
3、三等奖14名(中外文各7名);
4、单项奖5名:最佳风采奖、最佳中文讲解奖、最佳外文讲解奖、最佳素质奖、最佳才艺奖各1名。
(二)优秀奖:进入决赛的其他选手。
(三)组织奖若干,颁发给组织工作突出,初赛、复赛内容丰富、宣传广泛、影响大、效果好、无重大投诉的市、州级旅游局。
(四)突出贡献奖3个,奖励有特殊贡献的决赛承办单位。
(五)对决赛获奖选手颁发证书、奖金,对组织奖和突出贡献奖获得者颁发证书和奖牌。
(六)其他奖励。
1、大赛获奖选手可免当年年审;
2、决赛表现突出,成绩优异的获奖选手推荐参加“第二届全国导游大赛”;
3、获奖选手将进入“四川省优秀导游员人才库”。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市州旅游管理部门、旅游协会、旅行社、导游服务公司、大专院校和旅游景区(点)要从推进四川旅游形象提升和展现地方、企业自身形象的高度,充分认识本次大赛的重要意义;要精心组织、积极宣传;要落实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做好参与本次大赛的组织领导和沟通协调。
(二)广泛发动,公平竞争。要充分调动各旅行社和广大导游员的参赛积极性,配套相应的物质和精神激励措施,要特别注重在职业道德、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综合素质等方面对推荐选手进行公开、公平、公正审核和选拔,确保推荐选手的质量;要注重对青年导游的培养,推荐更多的优秀青年导游参赛。
(三)注重培训,锻炼队伍。各市州、各院校、各企业和单位要以本次大赛为契机,加强所在地区及单位导游人员的教育和培训,提高导游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同时,要做好对本次大赛参赛选手的服务工作,做好对参赛选手的培训辅导,安排好选手比赛期间的工作,为参赛选手创造良好的参赛条件。
联系人:孙倩、任江、李骋
电话/传真:028-86702965、86702467
特此通知。
二O一二年五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