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省拟执行差别电价政策的淘汰类水泥熟料生产线(企业)名单的公示
2014年第17号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运用价格手段促进水泥行业产业结构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880号)要求,现将我省拟实施差别电价的淘汰类水泥生产线(企业)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14年9月5日-9月12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监察厅驻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监察室反映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需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署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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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4年9月4日
责任编辑:
李莎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