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水泥行业准入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经信委:
自去年9月,我委按照工信部要求印发《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水泥行业准入公告申报工作的通知》(川经信产业函〔2011〕1269号)(以下简称《通知》)以来,一些地区报送了部分企业的申报材料。经审查,各地报送的材料普遍不齐全,无一符合《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省水泥行业准入申报工作,确保我省上报工信部的申报材料质量,特对申报工作进一步提出如下要求:
一、申请行业准入的企业,必须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备齐所有相关材料。
二、各市(州)经信委必须对企业报送的申报资料进行认真审查,将材料齐全、符合《通知》要求的申报资料报送我委。
三、企业申报资料应由所在市(州)经信委上报。请各市(州)经信委尽量将本地区企业申报资料集中上报。
请各市(州)经信委抓紧时间认真做好水泥企业准入公告申请的受理、初审工作,确保我省水泥行业准入申报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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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莎莎